汽车报废怎样办手续?

单位原来的车,10多年前已卖给别人,没办过户手续,现已报废,还在单位名下,怎样办理报废手续?车是吉普车,早已成了一堆废铁.... 单位原来的车,10多年前已卖给别人,没办过户手续,现已报废,还在单位名下,怎样办理报废手续?
车是吉普车,早已成了一堆废铁.
展开
 我来答
yosagejlhg
高粉答主

推荐于2019-11-01 · 繁杂信息太多,你要学会辨别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319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27.7万
展开全部

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1、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私家车携带车主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所有人签署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服务窗口办理填写报废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先把机动车违章和事故先处理完毕。

2、把汽车送到回收公司指定仓库,经查验机动车无误后,即可办理残值结算。

3、3-5个工作日后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如果有财政补贴或其他事项需办理,回收公司会通知机动车所有人。

扩展资料:

报废年限:

1、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 无使用年限。但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超过15年后必须每年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豪车报废)。

2、皮卡强制15年必须报废。

3、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

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

6、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

7、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报废汽车

祁阳慧芹B8
2008-06-26 · TA获得超过88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00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01万
展开全部
首先须经车管所核准报废后,车主将报废车辆交由指定的金属回收公司,回收后,在公路规费有效期内,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其影印件,到车籍所在地的公路规费征
稽机构办理销户手续。

汽车报废分多个类型。9座以下(包括9座)的非营运车,使用期限为15年,达到报废期限后要求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延缓报废10年。从第16年起,每年需定期审验两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开始每年审验四次。9座以上的非营运客车,使用期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10年。从第11年开始,每年审验两次,从第16年开始,每年审验四次。

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8吨的微型货车,使用期限为8年,不准延缓报废。总质量大于1·8吨的轻型货车及大型货车,使用期限为10年,可延期5年,在此期间每年审验两次。拖挂的货车只能使用8年,不得延缓报废。

单位货车的使用根据车辆的总质量而有所不同,总质量小于等于1·8吨的货车、全挂货车使用年限为8年,不得延缓报废。1990年7月7日以后注册的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6吨的货车和其它重工业、中型载货汽车,使用期限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并定期检验,可以处长使用,但最长不超过5年。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创作者ijMhWGiXA0
2021-10-22
知道答主
回答量:32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1.3万
展开全部
1、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私家车携带车主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所有人签署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服务窗口办理填写报废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先把机动车违章和事故先处理完毕。
2、把汽车送到回收公司指定仓库,经查验机动车无误后,即可办理残值结算。
3、3-5个工作日后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如果有财政补贴或其他事项需办理,回收公司会通知机动车所有人。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百度网友c382479

2019-12-21 · TA获得超过1505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2万
采纳率:66%
帮助的人:596万
展开全部
如果汽车报废了,就要报车辆监管所进行测量检测,就可以报车辆报废啦!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百度网友18ece2b

2019-12-21 · TA获得超过1646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5万
采纳率:47%
帮助的人:718万
展开全部
汽车报废要到车管所去办理手续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7)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