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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为了配合亚足联和亚足联冠军联赛接轨,中超在引援上制定了4+1政策,即每支中超俱乐部最多可以同时注册5名外援,其中至少1名为亚足联会员国的球员。比赛中可同时上场4名外援,其中至少1名为亚足联会员国的球员。最初香港球员被中国足协定性为亚洲外援,但在2009年5月底的中国足球会议讨论后修改了这一规定,香港、澳门、台湾球员在中超、中甲联赛中被视为国内球员,不再占用亚洲外援名额。
2012赛季,中国足协通过广州恒大的建议,参加亚冠的球队可以拥有7个外援名额轮换的特权,由于亚冠联赛淘汰赛只有广州恒大依然参赛,所以广州恒大最终夺得中国联赛双冠王。
2013赛季由于中超其他俱乐部的反对,足协取消了7个外援的名额,所有俱乐部都是4+1名额。
此外,中超各队的守门员不能使用外籍球员。
2012赛季,中国足协通过广州恒大的建议,参加亚冠的球队可以拥有7个外援名额轮换的特权,由于亚冠联赛淘汰赛只有广州恒大依然参赛,所以广州恒大最终夺得中国联赛双冠王。
2013赛季由于中超其他俱乐部的反对,足协取消了7个外援的名额,所有俱乐部都是4+1名额。
此外,中超各队的守门员不能使用外籍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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