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有违反会计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为什么是错的啊... 为什么是错的啊 展开 我来答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会计人员 会计法 人民政府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吊销 搜索资料 1个回答 #热议# 海关有哪些禁运商品?查到后怎么办? 公孙十八 推荐于2018-03-25 · TA获得超过1.1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4434 采纳率:77% 帮助的人:1648万 我也去答题访问个人页 关注 展开全部 不是政府,而是财政部门,即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法》第六章第四十二条最后一款规定。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其他类似问题 2021-07-26 因违法违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多少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022-08-02 因违法违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多少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023-04-09 会计人员具有( ),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23-05-16 会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2023-05-16 从事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23-05-16 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23-05-17 会计人员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 )。 2023-04-24 因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否正确? 更多类似问题 >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