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党籍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党籍管理的内容涉及许多方面。从时间上看,有历史遗留的党籍问题,也有现实中存在的党籍问题。
从党籍管理的具体内容来说,有战争年代丢失党的组织关系的党籍处理和地下党员党籍处理,有被俘人员中党员党籍的处理,
还有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自动退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的党员的党籍处理,另外还有各种特殊情况的党员的党籍处理。党支部处理党籍问题,必须依据党章和党的有关文件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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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退党党员党籍的处理
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退党的原因很多,要分清情况作出具体处理。对由于理想信念动摇,对党失去信心,或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人,应当宣布除名。
对由于工作和活动中遇到困难而一时想不通,或本人年迈多病怕拖累党组织而提出退党的人,要进行具体分析和帮助教育,在提高他们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继续留在党内发挥作用。对于有严重的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而想通过退党逃避开除党籍处分的人,要坚决开除党籍,不能让其一退了之。
对要求退党的党员,本人要写出退党申请书。如本人书写有困难,则应由他人代写并加盖本人印章。在要求退党的人写出退党申请书后,支部大会经过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不必办理审批手续。
党员退党后,上级党组织应将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的意见和决定装入本人档案,并在其入党志愿书“备考”栏写明退党的日期和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赣南林业网-党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