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组合贷款业主配偶无法到场怎么办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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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国管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其住房公积金在国管中心处于缴存状态,或经审批同意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的在职职工,或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 2.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3.提供符合国管中心要求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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