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天天加班还没加班费,咋整?

现在的单位规定的是早上8:30--17:30,是这么规定的,但是每天几乎上班是那点下班就没点了,整天加班加到晚上9、10点甚至更晚,没加班费不说,,早上迟到了还扣钱呢,迟... 现在的单位规定的是早上8:30--17:30,是这么规定的,但是每天几乎上班是那点下班就没点了,整天加班加到晚上9、10点甚至更晚,没加班费不说,,早上迟到了还扣钱呢,迟到3次扣50呢?他们每天晚上下班几乎都给员工开会,利用员工下班时间开会这符合劳动法?符合规定吗?还有就是薪水问题,员工规定入职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是1200,应该是无责任底薪,外加业绩提成,提成是这么算的,总销售额减去销售成本再除以1.17,按照这么的纯利来算提成!如果规定的业绩达不到的话,就要从员工1200的底薪去扣,有的员工一月刚发300块钱?这符合法律吗?请大家帮助下我,谢谢!还有知道现在这种情况怎么去投诉吗?去哪投诉?需要什么证据? 展开
 我来答
匿名用户
2013-09-05
展开全部
你们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1.不支付加班工资;2.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全国还没有300元一个月的最低工资,这个肯定违法。
加班费也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平时加班1.5倍工资,周末加班2倍,节假日加班3倍的工资)。

或许你说公司小,不规范你也无处申冤,大哥教你一招:
根据劳动合同法条款,这是公司存在的明显的侵害你合法权益的行为,你可携带相关凭证至市县级别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当地劳动局)进行投诉,如果没有成功,你确定证据确凿,可提交由法院处理的事项。

其实没有发工资你只要证明你付出了劳动你与这公司有劳动关系,责任方就在企业了,企业必须提供发工资的证据,现在国家的法规对维护员工利益有帮助,你应该可以比较容易地要回你的工资。如果企业在收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逾期不支付的,你们的单位还得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你还发财了,老弟!带好自己的考勤证件,工资卡,上岗证等去申诉吧。

多学学法律,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