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与色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光即是色彩,有光的存在才能有色彩,因为没有它就没有任何景象。光是一切物体颜色的唯一来源,光刺激到人的视网膜时形成色觉,没有光就没有色彩。光是来源于太阳、其他天体、火焰以及人工光源的一种电磁波。它的范围很广,当波长过长(红外光区)或过短(紫外光区)时,人的肉眼就无法分辨。
只有波长范围在380~760纳米之间的狭窄光区才是人眼可见光区。已探知该可见光区的几种均衡分布的颜色波长最长的是红色,随后依次是橙色、黄色、绿色、蓝色和紫色,在雨后的彩虹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效果,或者当光线穿过棱镜分离成光谱的时候也可以看到。
光源的种类、物体吸收及反射光线的方式可以决定我们所看到的物体的颜色。当光线照射到一个不透明的物体上时,物体表面会吸收大部分可见光,而将一部分可见光反射出来,反射光线的颜色即是物体的本色。比如一块柠檬黄和黄色的织物会吸收光线中除了黄色以外几乎所有的颜色。白色物体几乎反射光线中所有的颜色,而黑色物体则几乎吸收所有的颜色。任何一个物体固有的颜色只有在白光下才可见,事实上,光线本身并不是完全无色的。
光线的色彩取决于光源的种类及光到达我们的眼睛时所穿过的介质。比如:正午的太阳光线接近白色和无色,蜡烛与普通白炽灯的光线有些偏黄。白炽灯与荧光灯有很多种颜色,可以给我们提供多种选择。同时,我们还可以采取很多的方法来改变或混合光线的颜色。比如,日光的色彩就可以通过彩色薄窗帘或是有色玻璃加以改变。
总之,如何处理光线和色彩是一项不简单的工作,作为设计者不能仅从美学的角度来考虑,还应该从人们对环境的生理与心理感受上考虑。正确掌握光线与色彩,便能让空间体现个性与品位,从而让室内变得舒适而有情调,这恰恰是一个设计师所追求的。
2023-05-19
光对于五彩斑斓的大自然的色彩的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功劳,光源自身的特点影响着物体冷暖色调的形成。从这个层面来说,是具有一定的规律进行遵循的:处于暖色光照耀下的物体,明亮的部分应该呈现出的是暖色,反面是冷色;相反,如果是处于冷光照射下的,明亮的部分则是冷色。
日常生活中,白天的太阳光、火光都可以被定义为暖色,而冷光主要指的是白炽灯的灯光等。这里特别要涉及到的一种光是天光,也就是来自于太阳的光呈现在我们周围的光。大部分的天光为冷色,然而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来自于朝霞和夕阳的光,当它们反射在室内时呈现出的是暖暖的感觉,因而可以被认为是暖光。而物体之间的冷暖色的关系就是意义上的补色关系。
当明亮的光照射到物体之上,它的暗部的色彩的布局也是大有学问的。依据光与色的客观规律,对于暗部的描绘应该以补色关系作为参照。当一个人长期注视于阳光,突然转移视线的时候,就会觉得眼前突然一暗。
从色彩的角度来说,就是吸收了太多的亮光,需要暗光进行补充和调整。这就是色彩的互补。因此,在进行作画的过程之中,要注意补色的运用,否则的话会使得亮部太过突出或者出现暗部铺陈过大的问题,不易于好作品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