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关于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2013年11月1日,甲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实施W产品的促销活动,其主要内容是:客户每单笔购买1万元以上(含1万)价款的A产品,可同时获取0.2万个(0.2万元价款的商品)奖...
2013年11月1日,甲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实施W产品的促销活动,其主要内容是:客户每单笔购买1万元以上(含1万)价款的A产品,可同时获取0.2万个(0.2万元价款的商品)奖励积分,1万元以下的不能获取奖励积分,奖励积分的计算基础是不含增值税额的销售货款;该奖励积分可以在下一个月份用于抵扣新购货的价款,但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税额。甲公司2013年11月合计销售(不含增值税,下同)2 000万元,其中不能获取积分的单笔1万元以下销售合计800万元。甲公司2013年11月份应确认的销售收入为( )万元。
A.2 000
B.1 666.67
C.1 800
D.1 760
【答案】C
【解析】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2 000-800)×0.2/(1+0.2)=200(万元),应确认的销售收入=2 000-200=1 800(万元)。
某商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春节期间为进行促销,该商场规定购物每满200元积10分,不足200元部分不积分,积分可在一年内兑换成与积分等值的商品。某顾客购买了售价为5850元(含增值税850元)、成本为4000元的服装,预计该顾客将在有效期限内兑换全部积分。则因该顾客购物商场应确认的收入为( )元。
A.4707.5
B.4710.0
C.4750.O
D.50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该顾客的积分总数=5800/200×10=290(分),其公允价值为290元,因该顾客购物商场应确认的收入=5000-290=4710(元)。
为什么这两道题目的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计算方法不一样 展开
A.2 000
B.1 666.67
C.1 800
D.1 760
【答案】C
【解析】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2 000-800)×0.2/(1+0.2)=200(万元),应确认的销售收入=2 000-200=1 800(万元)。
某商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春节期间为进行促销,该商场规定购物每满200元积10分,不足200元部分不积分,积分可在一年内兑换成与积分等值的商品。某顾客购买了售价为5850元(含增值税850元)、成本为4000元的服装,预计该顾客将在有效期限内兑换全部积分。则因该顾客购物商场应确认的收入为( )元。
A.4707.5
B.4710.0
C.4750.O
D.50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该顾客的积分总数=5800/200×10=290(分),其公允价值为290元,因该顾客购物商场应确认的收入=5000-290=4710(元)。
为什么这两道题目的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计算方法不一样 展开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最近我也在纠结这个问题啊,我感觉计算方法之所以不一样,可能是由于准则上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给出个例题讲解,所以编题人的理解不一导致的吧。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上这么写“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单独销售可取得的金额。如果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不能够直接观察到,授予企业可以参考被兑换奖励的公允价值或其他估值技术估计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
我个人感觉,如果按讲解上“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单独销售可取得的金额”来看,下面那题的做法能对的上。
不过上面那到题我也见过,我觉得也挺有道理的。我的理解就是,把销售收入在销售商品和积分之间按各自的公允价值比例分开了,而不是按总收入减去积分的公允价值。
就好比由于购买方同时购买了两件商品,卖方给予了一定优惠,以100元的价格销售了两件分别价值100元和20元的商品(奖励积分就好比是这20元的商品)。
确认收入时,肯定是按100×100/120和100×20/120来分别确认两件商品的销售收入的,
而不能先确认B的收入20,而A的收入就用100-20来确定吧。
我感觉上面那题就是按这个道理来做的。
另外,讲解上说“如果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不能够直接观察到,授予企业可以参考被兑换奖励的公允价值或其他估值技术估计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
运用估值技术的做法我还真在网上看到过,他那个题更复杂,消费者有3000积分能兑换30元的的商品,兑奖标准是1%,5000积分能兑换100元的商品,兑奖标准是2%,越往上持有的积分越高,兑奖标准越高。那道题的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就是测算出来的,我数学烂,也看不懂。你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
最后,不知道你是不是也在准备考试,如果在考试时遇见这样的题,题目可能会直接用括号给出(每一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xxx),这样就不必烦恼了,用收入去减公允价值就可以了。
否则的话像上面这两道题只是说(每一奖励积分能兑换xxx元的商品),我也不知道该用哪种方法来确定积分的公允价值,一个是准则讲解的规定,一个是按道理来做的,蒙圈了都。
以上就是我的理解,学的太浅,只是懂个皮毛,有好多问题要是有个老师能探讨探讨就好了。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上这么写“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单独销售可取得的金额。如果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不能够直接观察到,授予企业可以参考被兑换奖励的公允价值或其他估值技术估计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
我个人感觉,如果按讲解上“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单独销售可取得的金额”来看,下面那题的做法能对的上。
不过上面那到题我也见过,我觉得也挺有道理的。我的理解就是,把销售收入在销售商品和积分之间按各自的公允价值比例分开了,而不是按总收入减去积分的公允价值。
就好比由于购买方同时购买了两件商品,卖方给予了一定优惠,以100元的价格销售了两件分别价值100元和20元的商品(奖励积分就好比是这20元的商品)。
确认收入时,肯定是按100×100/120和100×20/120来分别确认两件商品的销售收入的,
而不能先确认B的收入20,而A的收入就用100-20来确定吧。
我感觉上面那题就是按这个道理来做的。
另外,讲解上说“如果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不能够直接观察到,授予企业可以参考被兑换奖励的公允价值或其他估值技术估计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
运用估值技术的做法我还真在网上看到过,他那个题更复杂,消费者有3000积分能兑换30元的的商品,兑奖标准是1%,5000积分能兑换100元的商品,兑奖标准是2%,越往上持有的积分越高,兑奖标准越高。那道题的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就是测算出来的,我数学烂,也看不懂。你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
最后,不知道你是不是也在准备考试,如果在考试时遇见这样的题,题目可能会直接用括号给出(每一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xxx),这样就不必烦恼了,用收入去减公允价值就可以了。
否则的话像上面这两道题只是说(每一奖励积分能兑换xxx元的商品),我也不知道该用哪种方法来确定积分的公允价值,一个是准则讲解的规定,一个是按道理来做的,蒙圈了都。
以上就是我的理解,学的太浅,只是懂个皮毛,有好多问题要是有个老师能探讨探讨就好了。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