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一般不行。
一般是不可以的。大学生已经毕业了,就不属于大学生了,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入伍。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
简介:
应征入伍是指从2010年开始部队每年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征收义务兵。根据国家关于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5、6月份进行。冬季征兵在9—12月进行。
律分析:不可以,毕业以后就不是在校生了。1.大学毕业生当兵,就只能从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军。因为毕业以后,大学生就与学校已经没有关系了,大学毕业生取得的毕业证作为参军的学历依据,参加户口所在地的征兵;2.如果是未毕业的大学参军,则是从学校走,因为未毕业阶段,学生档案、学籍等仍在学校,且处于未毕业状态,当兵学校走,学校为学生保留学籍,退役后学生可以回原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