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

沈阳杨馨律师
2021-09-09 · 律师
沈阳杨馨律师
采纳数:2 获赞数:2937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是依法不追诉原则。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等。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285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深圳蓝天飞翔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5909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