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练习写毛笔字,第一天写了4个,以后每天比前一天多写相同数量的大字,最后一天写了34个,共写了589个大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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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等差数列求和公式的运用。首项是4,末项是34,和是589,代入求和公式,可得到n=31。即小明共写了3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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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等差数列求和公式的运用。首项是4,末项是34,和是589,代入求和公式,可得到n=31。即小明共写了3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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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写了n天,每天比前一天多写m个字,则有:4+(n-1)*m=34,(4+34)*n/2=589,故n=31,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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