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问题
1、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因为他本身不具备劳动合同要件,也不是劳动合同性质。
2、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属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不满1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你可以主张2倍工资。
3、为办理社保、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第46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上班不足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
4、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间问题:
(1)立即解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试用期。
(3)其他:提前30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5、《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你觉得你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时间属于第4条中的第几款?答案是第三款,需提前30天通知,至于能否找到人交接工作,那是单位的事情,时间得呆满。否则,可能构成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6、结果预测
(1)未提前30天通知,未办理工作交接,不属于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的情形。结果就是交接完再发工资。先将补发8月工资的请求驳回。
(2)5-9月2倍工资可以。
(3)至于经济补偿,还看你当初的辞职理由是什么。如以未缴纳社保为由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支持;以其他理由劳动者提出辞职的,驳回。
(4)补缴社保,支持。
社保这块,如果不要求缴纳,以现金方式支付可以吗?
仲裁时问你是否同意调解,同意的话可以双方协商,补现金。
2、要求公司补交4月至9月的社保(单位应交未交部分)。
就业协议只是保障你在规定时间到公司报道,且公司不得拒绝你在公司就职。
劳动合同,在你进入该公司的第一天就必须签订。
只要你能证明在此公司工作了X个月(X为你实际在公司工作时间)。劳动仲裁所需证明自己百度去。
你所得赔偿为:2*X*(你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