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婚前财产的问题。
2013-10-06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关于婚前财产的问题。
叶赫那拉闻多解答;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此规定,该房屋属于你男友婚前个人财产;
二、关于赠与;
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1)赠与受法律保护;
(2)如果你们结婚,如你所说男方自愿将该房屋赠与给你,你表示同意并接受,赠与合同有效,属于婚后你个人财产;
2、《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1)房屋属于物权,物权所有权的转移要以办理登记变更为准。
(2)如果你们结婚后,男方将该房屋赠与给你,没有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到你的名下,男方依法随时可以变更或撤销赠与。
综上所述,如果婚后男方将该房屋赠与给你,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到你的名下,合法有效,没有变更登记的,说明他可以做我学生,是个非常懂得法律的人,在给你讲了一个美丽的传说故事!
以上为民事诉讼专家叶赫那拉解释。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予,如果对方不反悔该赠与行为有效;可是一旦对方反悔哪怕赠予的字据进行了公证,他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撤销该赠予行为,一旦对方提交有效的能够证明“首付是他家里出”的而且按揭款都是他一个人支付的,法院一般会按照该赠予行为显失公正、违反公平原则判决撤销或无效........
首付是他们家出,但是剩余的贷款是我们婚后共同偿还。如果在这个字据里加上,“此字据在我男友以后反悔的情况下,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也不可以吗?
字据的法律效力以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及证据为判定依据,而不是依据其中所写的内容!!
如果首付是对方家庭支付,剩余房款是婚后共同支付的,该房产可以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如婚后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要先将首付部分分割出来,再将双方共同支付的其余房款部分按夫妻共同资产进行分割;另外首付是男方家里出资,那么男方一个人所写的赠予字据还不具备完全的法律效力,对方家中的出资人都可以申请法院判决该赠予行为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