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如何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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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中国作为战胜国,需派遣代表团参加巴黎和会。当时,中国存在两个政府,一个是北洋军阀控制的北京政府,一个是孙中山为首的南方军政府。两个政府虽然没有“九二共识”,但都认同“一个中国”,所以派遣“中国”代表团的问题,两个对立的政府实际上存在着相当的默契。因为北京政府依然是国际上公认的中国行政主体,这个代表团的组成由北京政府主导,在五名成员中团长外交总长陆征祥,成员驻英公使施肇基、驻英公使顾维钧,驻比公使魏宸组都出自北京政府,剩下一个名额就是南方政府代表王正廷。
孙中山为派遣代表一事,留下的文件不多。当时有人建议南方政府单独派国民代表出席巴黎和会,孙中山不赞成,“盖按国际惯例,外交上非有国家资格,决难展布,无论用何种名义,皆不能有效也。”他又说,“欧洲和会国民代表一事,文仍未能担任。以此时国际上,只认北京政府为民国之代表,只认徐世昌为民国元首;若我国派往欧洲代表,无论用何种代表名义,若不经徐世昌所委任,当然不能向平和会议取得发言权。而文又断不能受徐世昌所委任,故赴欧一节,现实不必速行”。这个政治难结最后是陆征祥与王正廷面谈,王同意后,由北京政府特发参赞委任状,作为南方政府代表加入到“中国代表团”。南方政府代表之所以接受北京政府的这个“任命”,可能是基于“国际上只认北京政府为民国之代表”这一现实;而北京政府之所以愿望接纳南方代表,也为了营造“南北和谈”的政治气氛。作为南方政府的元首孙中山对这一问题解决采取的灵活而务实的态度,可以为当今两岸的中国政治家所借鉴。
“九二共识”,是基于大陆与台湾两个政治实体实际上互相承认的一个默契,但是,这个政治默契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无法落实到与“中国”相关的国际事务中去。台湾方面因为“国际空间”问题与大陆时常发生矛盾,而大陆方面却因为“国家代表”问题也时常做出一些让国际社会难以处理的事情。最近出席日本震灾周年会上就发生了这种尴尬事。两岸史学界是否可以重点发掘一下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组成的一些历史资料,看看孙中山、徐世昌这些中国政界的前辈是以何种“政治智慧”打开这个政治难结的。
这个实例至少也给我们一个启示,大陆与台湾的政治代表可以坐下来,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共同商量在一些国际会议和场合,两岸是否可以共组一个代表团来代表“中国”。如果国家外交方面有困难,是否可以先在国家礼仪、卫生体育艺术之类的场合做起来。在国际场合作为“九二共识”的“一个中国”,两岸毫无表现,总不是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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