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和商业险可以分开保吗?
交强险和商业险是可以分开购买的,商业险的购买是可以根据个人意愿来进行购买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参考资料连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交强险和商业险可以分开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险和交强险最好在同一保险公司购买,否则今后理赔会很麻烦。
不仅需要去两家保险公司分别办理理赔手续,而且许多证明材料及发票都只有一份原件,车主将材料原件交给交强险承保公司进行理赔后,就无法再将材料向商业险保险公司递交。
这样一来,车主则需要向商业险承保公司提交复印件及交强险公司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这无形中为理赔程序增加了负担。
可以分开保,不过这样会给理赔带来很多的麻烦。
原因:
在出险后,不仅需要去两家保险公司分别办理理赔手续,而且许多证明材料及发票都只有一份原件,车主将材料原件交给交强险承保公司进行理赔后,就无法再将材料向商业险保险公司递交。
这样一来,车主则需要向商业险承保公司提交复印件及交强险公司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这无形中为理赔程序增加了负担。
因此如果是分开投保的话,在出险后发现属于交强险赔付范围内的,如撞到行人、双方碰撞等,向交强险所在的保险公司报案。
属于商业险范围的,如单方事故等,则向商业险所在的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撞到行人的单方责任,则要同时向商业险、交强险所在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车主拿捏不准,也只能同时向两家保险公司报案。
2013-10-24
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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