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和雍正的摊丁入亩,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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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受君丶
高粉答主

2019-09-19 · 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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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内容不同。

1、一条鞭法:

(1)合并赋役,将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并一起征收,同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

(2)将过去按户、丁出办徭役,改为据丁数和田粮摊派;

(3)赋役负担除政府需要征收米麦以外的,一律折收银两;

(4)农民及各种负担力役户可以出钱代役,力役由官府雇人承应;

(5)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废除了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办理征解赋役的“民收民解”制,改为“官收官解”制。

2、摊丁入亩:

(1)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

(2)政府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

(3)各省地方政府,查清各处地亩多少,按亩均摊税赋。

(4)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

二、实施结果不同。

1、一条鞭法:

据史料记载,自正德以来太仓银库的收入总数,在波动中呈上升趋势,正德初年149万两,嘉靖十一年(1532)243万两,嘉靖二十八年295. 7116万两,隆庆元年(1567)23万两,万历五年(1577)435. 94万两,天启时327万余两。

一条鞭法的实行,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缓解了经济危机,缓和了政治危机,减轻了人民的负担,也给处于走下坡路的明王朝一线曙光。

2、摊丁入亩:

雍正皇帝实行摊丁入亩的税制改革,丁银与田赋以田亩多少为征收依据,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负担。这样的改革有助于缓和社会矛盾、释放社会活力、促进生产发展。


扩展资料:

摊丁入亩的影响:

摊丁入亩结束了地、户、丁等赋役混乱的现象,完成了人头税并入财产税的过程,彻底废除了自西汉以来的人头税;由于征税的对象是土地,政府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增加了大量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对活跃商品经济起来推动作用。

无地少地的农民摆脱了丁役负担,不再被强制束缚在土地上,进一步松弛了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对当时的社会经济,特别是对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摊丁入亩,按地亩之多少,定纳税之数目。地多者多纳,地少者少纳,无地者不纳。这项措施有利于贫民而不利于官绅地主。不知给多少穷人卸下了沉重的枷锁,铲除了多少官员的摇钱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摊丁入亩

百度百科_摊丁入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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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粉答主

2019-09-19 · 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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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别很大,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是把所有税物折算成了银子,而摊丁入亩是取消了执行了近千年的人头税,按实际种地面积收税而不是按人口数收税。
  一条鞭法是明代官员桂萼所创。桂萼积极主张均平赋役和清丈土地。久任地方熟知下情的桂萼悉心研究基层政权下的赋役之法,看到了业已推行的均徭法和十段册法的局限性。均徭法中的户等划分标准很不一致,户等一样,而实际丁产可能相去甚远;户等一样就要承担同等的差役。均徭法行之不久,它的弊病就暴露出来了。再说十段册法,实施其法必须对各户丁粮作彻底清理,在此基础上均分十段,乃能奏效。然而此地十段和彼地十段的丁产仍很难一致,徭役的负担仍不均平。桂萼根据自己的经验,向朝廷提出了最新的赋役改革意见。嘉靖九年(1530)十月,桂萼进呈《任民考》疏,提出取消照黄册派定年份轮役的老办法,改以一省之丁粮供一省之役。时户部尚书梁材根据桂萼的建议,规定了新的赋役征法:“合将十甲丁粮总于一里,各里丁粮总于一州一县,各州县丁粮总于一府,各府丁粮总于一布政司。而布政司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内量除优免之数,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斟酌繁简,通融科派,造定册籍,行令各府州县,永为遵行。”根据桂萼的意见颁布的赋役征法奠定了“一条鞭法”的基本原则。桂萼在改革方面承续了赋和役合并以及化繁为简的趋势,把各种役目并为一项,按丁粮一次编定,俱于秋粮征收。桂萼的主张比同时代的十段册等改革完善得多彻底得多,他的改革方略是明代各类赋役改革的总结。
  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草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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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苏的料9207
2019-09-19 · 超过71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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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以人丁为本.安史之乱以后,以土地和财产的多少纳税,叫两税法.纳税分为土地税(田赋),人口税(户税)和杂税等。明中期推行一条鞭法,清朝初年康熙帝为了鼓励垦荒,发展农业生产,于1712年(康熙51年)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就以上一年(康熙50年)的人丁数(24621324人)为征人口税的数额,以后滋长人丁,不再加人口税。因为丁税数额固定了,到雍正帝是,就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统一征收,叫做“摊丁入亩”,征的税叫“地丁银”。所以,地丁银即不是取消人头税,只征土地税,也不是按人口和土地的多少统一征收白银,儿时把丁税(固定的数额)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赋税。 就是说,一条鞭法,将田赋,徭役,杂税合并,折成银两,按认定和田亩多少征银。摊丁入亩是将丁税平均摊入田赋,统一征收地丁银,废除人头税。 第一段中所说的“即不是取消了人头税”是说人头税并没有取消,而是摊入了田赋中,与第二段的“废除了人头税”并不矛盾,它是说不按人头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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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圆教育
2019-09-19 · TA获得超过5032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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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源于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此后中国人口迅速增长,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 摊丁入亩的做法: 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所以无地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负担;地主的赋税负担加重,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缓和了土地兼并;而少地农民的负担则相对减轻。 同时,政府也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的进步。 明代行一条鞭法,清代继续施行,部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部分丁银按人丁征收。到乾隆时通行全国,摊丁入亩后,地丁合一,丁银和田赋统一以田亩为征税对象,简化了税收和稽征手续。 清初,为适应封建经济的发展和政治需要,清廷对赋税制度进行了改革。取消了明末各种加派,重新恢复了万历时张居正的一条鞭法。但限于当时客观条件,一条鞭法实行的并不彻底,康熙帝在康熙五十年先进行小幅度改革,固定人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继位后,实行地丁银制,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地丁银制的推行,一定程度上废除了汉唐以来的人头税,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农民人身地位提高。按田亩纳税,使无地农民在法律上不再纳税,赋役不均的现象有所缓和,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安定。另外,隐蔽人口的现象减少,人口统计相对客观、真实,这也是乾隆时我国人口骤增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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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冠军9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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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很大,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是把所有税物折算成了银子,而摊丁入亩是取消了执行了近千年的人头税,按实际种地面积收税而不是按人口数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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