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业务员工资多少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属于个人的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取得的所得,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保险企业营销员雇员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非雇员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动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参考: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字[1997]1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98号2、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从事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动报酬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经纪人从事介绍客户开户的所得,收取劳务费发票入帐是可以的。3、公司员工介绍客户开户的所得,应并入工资薪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84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厦门蝴蝶飞舞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