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父亲驾车轧死两岁儿子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如何回应的?
上海一父亲驾车轧死两岁儿子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开始的时候,认为是家中成员之间的事故,所以不予理赔。不过法院认定父亲并非故意骗保,只是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符合保险赔偿条款。保险公司表示承担部分责任,赔偿比例在80%左右。强制险要赔11万元,商业保险则需要赔偿100万元。
一、保险公司在刚开始的时候,表示是不赔偿的。原因是家庭成员之间,出了事故以后不赔偿
保险公司赔偿条约也是有规定的,家中成员若是发生了车祸事故,由于担心存在骗保的可能性,所以一般都是不赔偿的。类似于这种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保险公司也是拒赔的。不过,在吴先生告到法院以后,经过现场事故勘查和尸检,直接确定了孩子是死于意外事故,并不是他人谋杀。
二、法院直接表明观点:家属非主观意识导致孩子死亡,保险公司答应赔偿80%
法院认为,车辆在上坡起步和下坡时,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父亲因为一时大意,铸就了不可挽回的大错。并不是为了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用,所以保险公司应该履行的合同,必须要赔偿到位。保险公司表明家属也需要占据一定的责任,没有看护好幼儿,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家属应该承担20%的责任。保险公司答应按照法律条款理赔,承担80%左右的责任。其中交强险赔付了11万元,而第三者商业保险赔付了高达100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我们发现,有一个问题是值得注意的,若是家庭成员之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正常理赔的话,在未来会不会有人效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