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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与派遣制的区别如下:\x0d\x0a1. 主体对象:合同制的主体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而派遣制的主体是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x0d\x0a\x0d\x0a2. 劳动关系:合同制职工直接和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派遣制员工与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合同制职工直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员工则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x0d\x0a3.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合同制职工由用工单位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职工直接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派遣制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则由派遣公司全权负责。\x0d\x0a4. 适用法律:受到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不同的影响,派遣制与合同制所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款也有所不同;\x0d\x0a5. 合同的法定形式:合同制中,用工单位与合同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中,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公司与派遣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派遣制员工签订《劳务协议》。\x0d\x0a\x0d\x0a合同制与派遣制的定义如下:\x0d\x0a合同制职工:用人单位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77号文件和国务院令第99号的规定,通过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所使用的职工。包括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单位的全部职工。\x0d\x0a派遣制员工:人才派遣亦称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派遣、劳动派遣等,是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通过招聘、筛选后将合格的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而用人单位不需要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繁琐的人力资源管理,这些人员的聘用、档案接转、流动手续办理、户口落实、建立员工档案、各类社会保障建立及缴纳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由劳动派遣组织负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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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制员工和合同制员工的区别如下:
1、主体对象:合同制的主体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而派遣制的主体是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劳动关系:合同制职工直接和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派遣制员工与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公司形成劳动关系;
3、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合同制职工由用工单位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职工直接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派遣制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则由派遣公司全权负责;
4、合同的法定形式:合同制中,用工单位与合同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中,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公司与派遣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派遣制员工签订劳务协议。
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在实际操作中,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方面,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外包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
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3、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1、主体对象:合同制的主体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而派遣制的主体是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劳动关系:合同制职工直接和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派遣制员工与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公司形成劳动关系;
3、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合同制职工由用工单位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职工直接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派遣制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则由派遣公司全权负责;
4、合同的法定形式:合同制中,用工单位与合同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中,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公司与派遣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派遣制员工签订劳务协议。
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在实际操作中,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方面,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外包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
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3、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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