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书丢了怎么赔
图书馆书丢了赔偿方法如下:
丢失图书馆图书,可以两种方式赔偿,一是以书抵赔加5元加工费,即买一本相同的新书抵赔;二是根据出版时间、复本量等按书原价的3-10倍金额赔偿,最低20元,详情见《浙江大学图书馆关于书刊遗失赔偿的规定》。另外,如果图书超期还需支付超期罚款,因此请尽快来办理。
过了约定期限还没有偿还可以要求偿还违约金,违约金是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向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给付。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图书馆借书逾期一般并不会影响个人征信,但不同图书馆的规定不同,对于借书逾期的处罚规定也不相同。
一般,图书馆借书逾期一般图书馆会扣押金和罚款,如果出现借书逾期的情况,我们只需要按规定缴清罚款及时归还图书即可,注意以后借书爱惜图书、及时归还。
图书馆基本秩序:
1、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
2、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请勿随意搬拽阅览桌椅。
3、保持室内安静,入馆请将呼机和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在馆内请轻声交谈,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4、尊重管理人员,做个文明读者。
5、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请勿涂抹、撕毁、私藏书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