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来作为编制会计分录的依据是
用来作为编制会计分录的依据是:会计分录是根据原始凭证编制的,也就是说原始凭证是编制会计分录的依据。
会计核算中,不论发生什么样的经济业务,都需要在登记账户以前,按照记账规则,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确定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以便正确地进行账户记录和事后检查。会计分录在实际工作中,是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实现的,它是保证会计记录正确可靠的重要环节。
会计核算中,不论发生什么样的经济业务,都需要在登记账户以前,按照记账规则,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确定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以便正确地进行账户记录和事后检查。
会计分录的编制:
第一,分析经济业务涉及的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还是收入、费用(成本)、利润。
第二,确认会计科目,记账方向(借或贷)。
第三,确定记入哪个(或哪些)账户的借方、哪个(或哪些)账户的贷方。
第四,确定应借应贷账户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
格式和要求:
第一,先借后贷;借和贷要分行写,并且文字和金额的数字都应该错开;在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情况下,要求借方或贷方的文字和金额数字必须对齐。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带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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