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制和合同制的区别
法律主观:
以下就是 劳务派遣 与合同制的区别,合同制职工:用人单位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77号文件和国务院令第99号的规定,通过签订有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和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所使用的职工。包括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单位的全部职工。 劳务派遣员工:劳务派遣业务是种全新的人事服务业务 ,也可称作雇员外派,员工租赁等等。是随着社会化分工的不断细分,而衍生出的一种新兴行业,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 行,通过劳务派遣可为不同企业提供多标准、多层次、灵活可靠人员,以满足用人单 位对各类人员的需求。同时用人单位的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具有资质 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适合本企业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与劳 务派遣组织签订《 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 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人才租赁服务机构的关系是 劳务关系 ,没有 聘用合同 关系。
法律客观: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