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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可以将6(a)表示成6(a) = a(1+d1)(1+d2)…(1+dk),其中d1,d2,...,dk是a的不同质因数的幂次。
同理,可以将6(b)表示成6(b) = b(1+e1)(1+e2)…(1+em),其中e1,e2,...,em是b的不同质因数的幂次。
那么,我们有6(ab) = ab(1+f1)(1+f2)…(1+fn),其中f1,f2,...,fn是ab的不同质因数的幂次。
我们知道a和b的所有质因数都包含在ab的质因数分解式中,即d1,d2,...,dk,e1,e2,...,em都是f1,f2,...,fn的子集。
因此,对于任意i∈{1,2,...,k},都有di ≤ fi,而对于任意j∈{1,2,...,m},都有ej ≤ fj。
因此,我们有:
6(ab) = ab(1+f1)(1+f2)…(1+fn) ≤ ab(1+d1)(1+d2)…(1+dk)(1+e1)(1+e2)…(1+em) = 6(a)6(b)
因此,我们证明了6(ab)≤ 6(a)6(b)。
望采纳~
同理,可以将6(b)表示成6(b) = b(1+e1)(1+e2)…(1+em),其中e1,e2,...,em是b的不同质因数的幂次。
那么,我们有6(ab) = ab(1+f1)(1+f2)…(1+fn),其中f1,f2,...,fn是ab的不同质因数的幂次。
我们知道a和b的所有质因数都包含在ab的质因数分解式中,即d1,d2,...,dk,e1,e2,...,em都是f1,f2,...,fn的子集。
因此,对于任意i∈{1,2,...,k},都有di ≤ fi,而对于任意j∈{1,2,...,m},都有ej ≤ fj。
因此,我们有:
6(ab) = ab(1+f1)(1+f2)…(1+fn) ≤ ab(1+d1)(1+d2)…(1+dk)(1+e1)(1+e2)…(1+em) = 6(a)6(b)
因此,我们证明了6(ab)≤ 6(a)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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