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宋代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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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北宋尤其是宋初的相权,多持削弱说,通行的教科书中,基本如此。其实,宋初削弱相权说或是北宋削弱相权说是颇可质疑的。笔者有《宋初中书事权初探》、《三司·台谏·中书事权》两文,详加考察,证实在宋初三朝,“相权削弱”说是不成成立的。友人王瑞来先生,更全面考察了宋代的相权,与笔者持相同观点。[1] “相权削弱”说的主要论据是参政分权、枢密分权、三司分权、监察分权,这无异是说助手与具体主管部门可以分去宰相的总理之权,其之不能成立,不言而喻。另一论据,则是宋代皇权的扩展及其对相权的限制。诚然,比起中唐以后由宦官拥立的皇帝,宋代皇权是大大拓展了;即或比起贵族政治时代的其他皇帝来说,宋代皇权的提高,也是确定不移的事实。大为扩展和提高的宋代皇权,确有其限制相权的一面,但与皇权发展的同时,相权对皇权的限制,也在发展,如果忽略这一方面,显然是不够全面的。王瑞来先生在《论宋代皇权》中,认为宋代相权大过皇权,[2]笔者亦不以为然。“共治天下”,恐怕才是比较恰当的认识。 作为士大夫中地位最高的宰相,可说是士大夫的最高政治代表,其权力与皇权是相辅相成的。这正是“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一种形式。《宋史》卷406《洪咨夔传》记载,南宋的洪咨夔有一段话,很准确地描绘了皇权与相权的关系:“臣历考往古治乱之原,权归人主,政出中书,天下未有不治。权不归人主,则廉陛一夷,纲常且不立,奚政之问!政不出中书,则腹心无寄,必转而他属,奚权之揽!此八政驭群臣,所以独归之王,而诏之者必天官冢宰也”。用今天的认识来理解洪咨夔的这一段话,其意为:最高立法权及最终裁决权在皇帝手中,而最高行政权则由宰相掌握;皇帝不能侵犯宰相的行政权,宰相亦不能篡夺皇帝的立法权。宋代的皇权和相权,正是通过这种形式,实现着“共治”。 宋代的号令,一般总是以皇帝诏敕的形式发下的,自然必须经由皇帝批准。但是,“凡制敕所出,必自宰相”。(注:《长编》卷18,太平兴国二年四月李守锷语。)宰相未副署的号令,是不能行下的。即是说,没有宰相的同意,皇帝是下不了诏敕的。宰相的副署权,可以说是宰相权力的核心,因而使宰相像皇帝一样能够过问一切事务。因此,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吕夷简干预李宸妃安葬之事时说:“宰相,事无内外,无不当预”。(注:《宋史》卷242《李宸妃传》。)《范香溪先生文集》卷11《任相》亦云:“天子以万机之得失,百官之进退,社稷之安危,生民之休戚,近而号令之臧否,远而蛮夷之叛服,大而阴阳之愆和,小而钱谷之衍耗,凡百官有其事,事有其名,一皆委任而责成於宰相。故宰相於天下事无所不统,不以一职名官。”这里指明的内外之事的范围,可说是几乎无所不包了。
元人盛如梓《庶斋志学丛谈》卷2记载的一件事,可说是对副署权的形象反映: 宋官制载:嫔御久不得迁,屡有干请,上答以无典故,朝廷不肯行。或对曰:“圣人出口为敕,谁敢不从?”上笑曰:“汝不信,试为降旨政府”。政府奏无法。上收以示嫔御曰:“凡事必与大臣佥议,方为诏敕”。或有只请御笔进官者,上取彩笺,书某宫某氏,特转某官,众忻谢而退。至给俸时,各出御书请增俸,有司不用,退还。复诉于上前,上笑曰:“果如是”。诸嫔对上毁其御书曰:“元来使不得”。上笑而遣之。时咸服仁宗之圣断。 宋人侯延庆《退斋笔录》记载一事,很能反映宰相对皇帝行事的限制: 神宗时,以陕西用兵失利,内地出令斩一漕臣。明日,宰相蔡确奏知,上曰:“昨日批出斩某人,已行否?”确曰:“方欲奏知”。上曰:“此事何疑?”确曰:“祖宗以未尝杀士人臣事,不意自陛下始”。上沉吟久之,曰:“可与刺面配远恶处”。门下侍郎章dūn@②曰:“如此即不若杀之”。上曰:“何故?”曰:“士可杀,不可辱!”上声色俱厉曰:“快意事便做不得一件!”dūn@②曰:“如此快意事,不做得也好!” 在上述两条记载中,宰相对于皇权的限制,看得是很清楚的,而且是形成制度的。 总而言之,北宋一代,相权颇隆。太祖朝赵普为相,中书堂帖势重於敕命,吕端拥立真宗,王旦独相十余年,韩琦两朝顾命定策,王安石得君之专,蔡京大行“丰、亨、豫、大”,都是典型事例。但相权虽隆,却从未危及皇权,令皇帝恐惧。究其缘由,是因为宰相虽握行政大权,但其本身的进退,完全操于皇帝之手,任命宰相时敕书之副署,往往使相行之,纯属象征意义。所以,即或专权如赵普者,太祖一纸令下,即行罢免了。这样,对于手握大权的宰相,就能够有效制约,不致演出前代权相擅权之事。或曰,宋代以前的宰相,任免亦出自皇帝。但是,门阀制度的存在,贵族政治的现实,使皇帝在择相时不可能有多大的选择余地。而且宰相去职后,凭其门第与门生故吏,仍发挥着巨大影响,不容忽视。宋代则不然。宋代宰辅之任职,不是凭门第,而是凭一己的才干,皇帝的常识;他们一旦去职,即从政治上退出,不再给政治以重大影响了。宋人笔记中,每每特书一家几代为相者,正反映了此种情况之稀少。因此,宋代皇帝进退宰相之权是对相权的重大限制。
北宋有一条习惯法:不杀大臣言事官。或曰这是宋太祖誓约,藏之太庙,[3]又有说太祖并无此誓约者。(注:张荫麟《宋太誓碑及政事堂刻石考》,载《文史杂志》第1卷第7期。)但无论如何,北宋一代,不杀大臣言事官,却是不争的客观事实,故可说是不成文的习惯法——故事。这个“故事”,限制了皇帝对宰辅及大臣的处置权,使皇帝虽操宰辅进退之权,但又无生杀之权。大臣亦是如此。如此一来,士大夫积极参政而无杀身之虞,其参政之勇气自会倍增。宋人每每称颂宰执“以天下事为己任”。翻阅《宋史》的宰执传记,不乏其例,如卷256《赵普传》与卷314《范仲淹传》即是两例。这反映出当时的社会意识,士大夫不仅仅认为天下是皇帝的,而认为天下也是士大夫的,从而怀有强烈的责任感,其优秀分子便喊出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呼声。 北宋台谏的谏诤对象,与前代有所不同,主要是宰执,其次才是皇帝。其故非他,与北宋行政大权操于宰执之手密切相关。台谏的谏诤,不仅限制了皇权,同样也限制了相权,从而使朝廷决策在更大程度上反映士大夫的意志。台谏制度,真宗时开始重视,到仁宗时趋于完善。封驳之权的作用,亦大致与谏诤之权相同。这样,在北宋政治架构中便形成了第三方面势力,既独立于皇权、相权之外,又与皇权、相权相辅相成。这样,北宋的政治架构中,皇帝、宰执、台谏便大致构成了中央政府中的三角;皇帝握最高立法权,宰相握最高行政权,台谏握监察之权,三者互相限制,又互相倚赖,便构成稳固的中央政府架构,形成“共治天下”的局面。这种统治架构,使北宋政权的稳固性超过前代任一王朝;其运转之正常,也超迈前朝。只有把皇权与相权放到这一架构中去考察,方才能够正确地说明北宋时皇权与相权的关系,也才能够把握住北宋政治的实质性东西。
元人盛如梓《庶斋志学丛谈》卷2记载的一件事,可说是对副署权的形象反映: 宋官制载:嫔御久不得迁,屡有干请,上答以无典故,朝廷不肯行。或对曰:“圣人出口为敕,谁敢不从?”上笑曰:“汝不信,试为降旨政府”。政府奏无法。上收以示嫔御曰:“凡事必与大臣佥议,方为诏敕”。或有只请御笔进官者,上取彩笺,书某宫某氏,特转某官,众忻谢而退。至给俸时,各出御书请增俸,有司不用,退还。复诉于上前,上笑曰:“果如是”。诸嫔对上毁其御书曰:“元来使不得”。上笑而遣之。时咸服仁宗之圣断。 宋人侯延庆《退斋笔录》记载一事,很能反映宰相对皇帝行事的限制: 神宗时,以陕西用兵失利,内地出令斩一漕臣。明日,宰相蔡确奏知,上曰:“昨日批出斩某人,已行否?”确曰:“方欲奏知”。上曰:“此事何疑?”确曰:“祖宗以未尝杀士人臣事,不意自陛下始”。上沉吟久之,曰:“可与刺面配远恶处”。门下侍郎章dūn@②曰:“如此即不若杀之”。上曰:“何故?”曰:“士可杀,不可辱!”上声色俱厉曰:“快意事便做不得一件!”dūn@②曰:“如此快意事,不做得也好!” 在上述两条记载中,宰相对于皇权的限制,看得是很清楚的,而且是形成制度的。 总而言之,北宋一代,相权颇隆。太祖朝赵普为相,中书堂帖势重於敕命,吕端拥立真宗,王旦独相十余年,韩琦两朝顾命定策,王安石得君之专,蔡京大行“丰、亨、豫、大”,都是典型事例。但相权虽隆,却从未危及皇权,令皇帝恐惧。究其缘由,是因为宰相虽握行政大权,但其本身的进退,完全操于皇帝之手,任命宰相时敕书之副署,往往使相行之,纯属象征意义。所以,即或专权如赵普者,太祖一纸令下,即行罢免了。这样,对于手握大权的宰相,就能够有效制约,不致演出前代权相擅权之事。或曰,宋代以前的宰相,任免亦出自皇帝。但是,门阀制度的存在,贵族政治的现实,使皇帝在择相时不可能有多大的选择余地。而且宰相去职后,凭其门第与门生故吏,仍发挥着巨大影响,不容忽视。宋代则不然。宋代宰辅之任职,不是凭门第,而是凭一己的才干,皇帝的常识;他们一旦去职,即从政治上退出,不再给政治以重大影响了。宋人笔记中,每每特书一家几代为相者,正反映了此种情况之稀少。因此,宋代皇帝进退宰相之权是对相权的重大限制。
北宋有一条习惯法:不杀大臣言事官。或曰这是宋太祖誓约,藏之太庙,[3]又有说太祖并无此誓约者。(注:张荫麟《宋太誓碑及政事堂刻石考》,载《文史杂志》第1卷第7期。)但无论如何,北宋一代,不杀大臣言事官,却是不争的客观事实,故可说是不成文的习惯法——故事。这个“故事”,限制了皇帝对宰辅及大臣的处置权,使皇帝虽操宰辅进退之权,但又无生杀之权。大臣亦是如此。如此一来,士大夫积极参政而无杀身之虞,其参政之勇气自会倍增。宋人每每称颂宰执“以天下事为己任”。翻阅《宋史》的宰执传记,不乏其例,如卷256《赵普传》与卷314《范仲淹传》即是两例。这反映出当时的社会意识,士大夫不仅仅认为天下是皇帝的,而认为天下也是士大夫的,从而怀有强烈的责任感,其优秀分子便喊出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呼声。 北宋台谏的谏诤对象,与前代有所不同,主要是宰执,其次才是皇帝。其故非他,与北宋行政大权操于宰执之手密切相关。台谏的谏诤,不仅限制了皇权,同样也限制了相权,从而使朝廷决策在更大程度上反映士大夫的意志。台谏制度,真宗时开始重视,到仁宗时趋于完善。封驳之权的作用,亦大致与谏诤之权相同。这样,在北宋政治架构中便形成了第三方面势力,既独立于皇权、相权之外,又与皇权、相权相辅相成。这样,北宋的政治架构中,皇帝、宰执、台谏便大致构成了中央政府中的三角;皇帝握最高立法权,宰相握最高行政权,台谏握监察之权,三者互相限制,又互相倚赖,便构成稳固的中央政府架构,形成“共治天下”的局面。这种统治架构,使北宋政权的稳固性超过前代任一王朝;其运转之正常,也超迈前朝。只有把皇权与相权放到这一架构中去考察,方才能够正确地说明北宋时皇权与相权的关系,也才能够把握住北宋政治的实质性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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