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总监委派制的相关问题
财务总监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在一定情况下会出现负效应,因此做好对财务总监的再监督工作极为重要:
(1)建立健全对财务总监日常管理。本着“谁委派、谁管理”的原则,规范财务总监的委派和管理方式,通过建立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制度、工作例会、业务学习等形式加强财务总监管理。
(2)依据内部审计机构对受派企业的审计结果及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受派企业审计情况,掌握财务总监工作是否违规、是否履职等情况。
(3)每年对财务总监进行一次全面考评。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企业内部监督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参与企业内部重大决策和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所承担责任情况;参加后续教育培训情况等。按照财务总监职责履行情况,对其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作出鉴定,财务总监的考核情况纳入人事档案管理,作为其续聘、解聘、奖励重要依据。
(4)实施财务总监报告制度。为确保财务总监职责到位、考核有方,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派出的财务总监应向其委派机构(母公司、董事会)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委派机构报告其职责履行情况财务总监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两大部分。定期报告应全面地报告任职遵守财务会计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主要是对企业发生的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长期发展等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经济业务事项,如重要资产处置、重大的对外投资、合并、收购、经营方向的重大调整等,以便将财务总监派驻单位在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变化处于严密、及时监控之下,做到及时预警,防患于未然。 建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
(1)实施严格的财务总监选拔制度。严格的选拔制度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财务总监失职或滥用职权的风险。较高的思想、业务素质与工作经验,保证了财务总监在执行监督、参与决策时,能够以企业的经济目标为最高准则,致力于谋求投资者资产的保值增值。为了确保财务总监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拔财务总监,形成能者上、庸者让的优胜劣汰机制。
(2)实行财务总监聘用制。为体现独立、公正原则,财务总监人事工资、津贴、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应由派出单位负责。
(3)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财务总监与经营者有亲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委派回避制;财务总监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轮岗交换。
(4)定期培训制度。对财务总监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要定期进行培训学习,以提高财务总监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5)财务总监离任审计制度。财务总监在被委派企业任职期满,应进行离任审计,以客观、公正地评价财务总监的工作情况。财务总监对违法乱纪行为不抵制、不报告的,应视情节轻重教育、撤职、解除合同、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