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比例与董事的投资比例有要求吗?
没有必然的关系。
一个公司中,如果设立董事会,是不设执行董事的。
公司的管理层面和投资层面是分开的。
投资层面为股东会。
管理层面为董事会及其附属机构(例如:经理)。
股东会决定董事会的人选。在决定的时候,股东按照出资比例的大小选举董事会人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一般更多的代表大股东的利益。
也就是说,公司先确定股东会。然后由股东会选举出董事会人选和监事会中非职工监事人选。
在股东会中,如果一个股东持股比例很低,一般情况下,在选举董事会人选的时候,可能不占优势,也就是其利益有可能被其他大股东侵犯掉。代表其利益的董事会人选有可能就没有 被选举出来。
所以,董事会成员一般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成员与股东会成员的持股比例无必然的关系。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你上面所说的,我都知道。我知道“没有必然联系”。你并没有回答我问的问题。我问的是实际运作中的问题,而不是照本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