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改革和完善地质工作的体制和机制不断取得地质找矿成果的新突破
2020-01-21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张瑜麟 曹迪明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活动正在全国展开。这次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和继续;是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地质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动地质工作根本转变的重大举措;是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处在关键节点,更好地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通过大讨论活动,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提升地质工作服务能力,促进地质找矿重大突破是本次活动的根本要求。“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中要按照徐绍史部长“统一思想,聚焦问题,创新体制机制,突破固有模式,使地质找矿工作既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又服务于自身的改革发展”的要求。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找准各单位存在制约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不断探索和创新体制与机制,以一种合理的体制和机制促进地矿行业科学发展。
长期以来地勘行业的改革一直是有关各方讨论的热门话题,而且地勘行业的改革也从未停止过,从地勘单位的建立开始,地勘单位就经历了多次分与合和不同归属的变化,尤其是工业部门的地勘单位更是如此,但是,地勘单位的事业体制并未进行根本的变革。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地勘单位的改革才开始逐步进行,并于近几年开始实质性推进地勘单位的改革,但是,为何要对地勘单位进行改革?改革的目的是什么?如何对地勘单位进行改革?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想法和说法,但是各方都应明白:对地勘单位的改革只是一种手段,稳定和谐地进行改革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长期过程,而改革根本目的之一就是增强地勘单位的活力、快出找矿成果,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资源保障,而地勘单位的改革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本人长期从事地质工作的经历,下面谈几点体会:
一、地勘单位的改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地勘单位伴随着新中国成立而组建,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而兴起,同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呼吸、共命运,近50年来,为国家的发展、财富的积累、人民的小康作出了国人公认的贡献。但是,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及我国进入小康社会和向发达国家的迈进,以及全球对资源需求强度的大幅攀升,提高全国的资源保障程度,确保国民经济科学、稳定的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的重大问题。但是,地勘单位几十年的事业体制和工作机制及存在的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已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因此,必须不断地对地勘单位进行体制和机制改革,并逐步给予完善和创新。
二、进一步明确地勘单位改革的目的
“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国办发〔1999〕37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地勘单位的改革方向和有关措施,地勘单位的改革目的得以明确表述。特别是地勘单位属地化以来,进一步融入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资源型企业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的观念进一步深入到地勘单位的日常各项工作中去,地勘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尤其是河南省近几年两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的实施,在取得良好地质找矿成果的同时,使得地勘单位的经济实力、人员素质、技术装备等方面得到大大加强。但是,地勘单位的现有体制仍是制约地勘单位科学、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对地勘单位的体制改革和完善已经成了各个部门关心的大事。但是,进一步明确对地勘单位改革的目的,是制定科学、适用的改革方案的基础,是地勘单位体制改革能否成功的前提。
地勘单位体制改革的目的:首先,要有利于地勘单位找大矿、快出成果,从而提高对经济发展的资源保障程度;其次,地勘行业历史长,在过去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为国家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自身也遗留下了大量的历史欠账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正视地勘单位存在的基础薄弱、欠账过多、经营性资产少、离退休老人多、工作岗位艰苦、社会地位不高、人才青黄不接等历史遗留问题,尽快出台各项有关政策,帮助地勘单位解决这些问题,使得地勘单位尽快得以和谐与稳定,为地勘单位体制的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第三,通过改革,使地勘单位尽快变成一支技术装备精量、人员精干高效、能打硬仗、充满活力与工作激情的队伍,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竞争,从而为快出地质找矿成果奠定基础;第四,要明确对地勘单位的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第五,要认识到地勘单位的特殊性,地勘单位是一个从事特殊工作的事业单位,它是一个以事业单位性质获取政府资金支持,而为政府进行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极具探索性和战略性的工作,这种工作具有较大的超前性、不确定性和长周期性,它的工作成果关系到国民经济的规划和计划的制定、经济的发展前景和速度。地勘单位虽然是一个事业单位,但它确有不同于一般事业单位的特点,它是一个事业型的生产和科研探索单位,它不像其他企业一样可以按设计和生产周期生产出预期的产品,获得预期的利润,更不像纯事业单位一样,只进行事业费用的消耗,而没有具体的产品。地勘单位在消耗国家事业费用的同时,也在为国家生产着产品———地质报告,这种产品有的有地质资源储量,有的没有地质资源储量,但是,都是一种有形的地质成果。因而,地质勘查单位具有事业和企业的双重性质和特点。
三、稳步和谐、循序渐进地推进地勘单位的体制改革与完善
进行地勘单位的体制改革与完善,必须全面认识和熟悉地勘单位的成长历史和地勘行业的特殊性及与其他事业单位的差别。这些特殊性和特殊问题决定了地勘行业的体制改革不可操之过急,而要稳步和谐、循序渐进地推进。以汪明部长“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座谈会暨地勘行业先进集体和优秀找矿项目表彰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遵照“对地勘单位主要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管理模式,也就是‘戴事业帽子,走企业路子’,因此,地勘单位改革主要就应围绕这个核心而开展”的指示,可以按照以下模式对地勘行业的体制和机制进行改革:
(一)公益性地质工作单位与事业性地质工作单位分开运行
(1)要组建一支高素质精干的公益性地质队伍。公益性地质队伍完全从事政府下达的公益性地质工作,其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分别列为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之中;项目经费则按实际工作量核定,分别由两级财政列支,确保公益性地质队伍的高效运行。对公益性地质队伍提交的各项成果,如区域地质调查、矿产调查、水文地质调查、地质地形测绘等公益性、基础性工作成果,要在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尽快向全社会公开,提高其成果的利用率,真正做到公益性地质成果公开化、公众化、服务社会化。
(2)对从事事业性地质工作的单位,要做到以事业费用来保证队伍的稳定和运行,以企业化管理的机制来搞活地勘单位,增强地勘单位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因此,事业性地勘单位在现阶段可首先按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模式进行运行,在保持“人员事业身份不变、事业编制不变、财政拨款政策不变、管理和归属不变”的“四不变”基础上,以事业单位的性质承担政府非公益性的各类有关项目,充分发挥地质勘查等方面主力军的作用,确保各类政府项目成果的高质量提交,为缓解资源瓶颈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借助有限的事业费用和政府项目费用,来保持事业性地勘单位的正常运行,达到长期稳定队伍、用事业身份来吸引和留住人才、逐步打好经济基础、进而为推动企业化改革做好准备的目的。
在做好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同时,各级政府应鼓励和支持地勘单位进行企业化管理、企业经营和企业分配机制等方面的探索,首先,鼓励事业性地勘单位积极以企业化的机制去承担各类商业性工作项目,在为社会、为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各项技术服务的同时,不断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在弥补事业费用不足的过程中,逐步实现单位经济实力增强、机制的激活、人才的良性流动和企业经营及市场竞争能力增强的目的;其次,鼓励事业单位发挥自身的高新技术优势和专业特长,进一步拉长地勘行业的产业链条,不断向矿业开发的采、选、冶和地基施工、建筑、地下无损探测、高精度测绘等产业延深,进一步拓宽工作领域。而且,同行业的经验、许多矿业公司的成功运作都表明,走探采一体化和大企业集团联合勘查开发的路子,才是地勘单位生存发展的长久之计。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储备各类人才、锻炼市场队伍、探索企业化经营管理的目的。
(二)为地勘单位的改革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地勘单位的各项改革要在省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才能够平稳推进。因此,对地勘单位的历史遗留问题要给予优先解决和考虑,对改革中所需的各项优惠政策要给予大力支持。
(1)允许地勘单位和地勘单位成立的企业性公司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和地质勘查资质共用的政策。使地勘单位的人才在保留事业身份不变的前提下,在两个单位间互为所用,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和工作热情,充分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从而对事业型地勘单位的企业化经营管理进行探索和尝试。
(2)将探矿权优先配置给地勘单位,是快出地质成果的基础。考虑到地勘单位的经济实力和事业单位性质,在探矿权招、拍、挂出让前,各地政府在年度探矿权出让计划内,首先,按照地勘单位优先的原则,由各地勘单位优先获取探矿权,对地勘单位申请的探矿权优先给予批准;然后,再面向社会进行招、拍、挂。
(3)对国有地勘单位及其公司拥有的矿业权,按照国家“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尽可能创造宽松条件,支持其拥有的矿业权保值和增值。
(4)对地勘单位提交的地质成果报告,优先由地勘单位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进行采矿和开发工作;对国有地勘单位承担的国家和省级地质勘查项目,可以由项目承担单位优先开发,各地市、县政府给予支持;凡由政府转让开发的,勘查单位按照不同矿种和矿床规模享有20%~30%的利润收益。前期政府的投入费用可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另行协商回收。
(5)对国有地勘单位承担的国家和省级地质勘查项目取得的找矿成果,由省政府按照不同矿种和矿床规模给予地勘单位和有关技术人员以一定数额的奖励。
(6)尽快出台具体办法或允许各地勘单位建立和探索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采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允许地勘单位和职工投资政府和国家的所有地质勘查项目和风险找矿及矿业开发,进一步激发广大技术人员积极主动工作的热情和责任心,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服务的同时,提高职工收入水平,稳定地质人才队伍。
(7)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帮助地勘单位解决基地水、电、气、暖、路等管网老化改造和亟待增容的历史遗留问题,改善职工生活条件。
(8)针对地勘行业存在的地质勘查工作有效投入不足,矿产勘查逐年萎缩;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资源利用率低;矿产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地质科技研究工作薄弱,地质科技人员流失严重,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综合利用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削弱,基层和第一线地质专业人员缺乏,地质工作出现人才断层等问题。政府一要在原有事业费用拨款方法的基础上,逐年以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投资带动地质勘查的投入,加速地质成果的提交;二要加强地质勘查矿产开发规划管理,正确引导地质勘查工作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三要建立和完善矿业权市场。建立健全矿业权信息公开、评估、交易等制度和规则,尽量降低地勘单位作为矿业权人一级市场的资金成本和风险;三要加大矿业权市场秩序整顿,优化地勘工作的外部环境,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四要加强地质院校的专业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引进、使用、激励制度,从而增强地质科技创新能力,培养一批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造就一大批品德优良、吃苦耐劳、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的地质技术骨干队伍。
(9)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形势及其对地勘工作的影响,要制定优惠的扶持政策,鼓励地勘单位和企业、金融部门联合,积极走出国门,进行矿权收购和资源性企业的收购及联合勘查工作,为今后经济形势的好转及保障国内资源的需求提前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