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反驳针对二战时期日本犯下的罪行,有人说“罪孽深重的是日本军人,而不是日本人民”?
完全正确。不对罪行定级,明确赏罚的法律毫无意义。罪孽深重需要提出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可以是战后被认定为战犯,而参与认定流程(作为被指控对象)的绝大多数都是战斗人员。也很难想象,一位不参与战斗的平民客观有能力犯下如此深重的罪孽。对于一般民众,通常认为他们的“罪”更多的是道德意义上的。
客观上来说,所有从物资、人员支持了日军侵华的日本国民(部分“非国民”除外),都是加害中国人民的凶手。但同时他们也是日本法西斯势力的蛊惑宣传、高压统治的受害者,也是原子弹的受害者。既不能因为他们的受害而否认其加害的事实,也不能因为中国的受害而不承认他们也受到了我们共同敌人日本法西斯加害的事实。
即便在受到了如此巨大的伤害的前提下,中国人民最主流的要求也依然只是要审判侵略的主犯和屠杀者,而不是残酷的同态复仇。中国人民和日本人民和谐共处的基础不建立在日本民族无罪的基础上,而建立在中国人民的宽容与理解上。
第二次世界大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英文名:World War II,又称二战、世界反法西斯战争,1939年9月1日-1945年9月2日)是以德、日、意三个轴心国和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仆从国为一方,以反法西斯同盟为另一方进行的全球规模的战争,是人类规模最大的世界战争。
二战时期有61个国家和地区、20亿以上的人口被卷入战争。最后以反法西斯国家战胜法西斯侵略者赢得世界和平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