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婚姻法,如果男方出钱买的房子写的女方的名字,离婚时房子怎么分?
引言:对于现在的人们离婚的现象也是非常普遍了,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会出现很多共同财产分割出现矛盾的问题。那么对于新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男方出钱买了房子写的是女方的名字,那么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分割呢?是属于共同财产吗?那么需要了解的朋友们下面来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离婚的话,财产应该怎么分呢?
正常的情况下,如果夫妻是通过协议离婚的话,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以及和对方的合理平分财产与安排来进行划分的话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对于财产问题分割发生矛盾的话,也可以提出诉讼离婚,让法院来从公平公正的角度来进行夫妻财产分割。在一般情况下,财产是需要夫妻二人进行平分的,如果有不同的情况是要另当别论的。
二:那么对于新婚姻法的房屋财产分割问题是怎样说的呢?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这些共同所有财产是有平等的处理权的。那么对于房屋财产分割问题是要分情况进行讨论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下,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下来的话,就可以采取法律来进行财产分割。
三:那么如果房子是由男方购买的,在离婚之后房子应该怎么财产分割?
那么从另一种角度上来说,男方给女方买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的名字,是需要分情况来讨论的,如果是在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子并且房产证的名字是以女方为主的话,在婚后双方二人还是在这个房子中生活,一般来说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根据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的,如果是在婚后办理的房产证登记在女方的名下,一般是属于对女方的赠与,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是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财产分割的,在一定程度上,法院可以根据对房屋的贡献大的人进行多分割一点财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