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内容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2020年9月7日至10月7日,教育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全日制培训。多年来学前教育抢跑现象屡禁难止,与以往整治行动相比,法律层面的明令禁止,无疑更具权威性和震慑力。
扩展资料:
针对幼儿园超纲教学、幼儿学习班大行其道的现象,教育部门一直在寻求破解之策,不少治理行动也取得了一定的收效。不过,在社会应试教育观及焦虑心态的双重作用下,此类现象依旧难以断绝。
学前教育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除了矫正小学化教育方式,还明确对“抢跑”的幼儿园和社会机构,处以罚款、整改或吊销办学许可的处罚。
草案的出台,无疑会倒逼幼儿园把教育重点放在幼儿的兴趣爱好和习惯培养上,并封堵社会教育机构为幼儿“开小灶”的大门。这不只是在给学前儿童的美好童年减负,纠正家长的焦虑观念;也是对应试教育机制改革的深化,对国民教育公平公正性的维护。
参考资料:中国网-用法律给孩子画好教育起跑线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