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读记中'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这句话用了对比的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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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感肉灵10
2022-11-15 · TA获得超过6.3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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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比的手法。这句话是课文的中心句,集中概括了窃读的百般感受,也是作者情感的集中体现。“我”渴望读书,而又无力购买,因此只好“窃读”。

内容简介:

《窃读记》现代作家林海音女士创作的一篇散文。此文以窃读为线索,描写了作者放学后急匆匆赶往书店,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窃读,到晚上才依依不舍离开的读书过程。真真切切地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和对文学知识的渴望。

作者综合运用了细致入微的动作、自语式的独白等描写方式和比喻的修辞手法,使文章富有动人的魅力。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此文写于1952年8月10日。作者小时候在北京长大,在此度过了25年的时间,1948年回到故乡台湾后,她将北京的生活点滴写成《城南旧事》一书,此文即是其中的一篇,所写的也是作者在北京的童年生活。

文章简介:

作者在窃读上花了很多篇幅,但是趣味并不同,不断变化,显得挺丰富。被迫离开,很有趣味;伪装随意翻阅,也有趣味。

享受到阅读之乐,也是有趣的,不过这时的趣味,成了另一种类型:“当智慧之田丰收,而胃袋求救的时候,我便从口袋里掏出花生米来救急。要注意的是花生皮必须留在口袋里。”求知欲得到满足,肚子感到饥饿,一个是心灵的,一个是生理的,二者不同层次。

但是,用一对比喻:“智慧之田和“胃袋”,用“丰收”、“求救”、“救急”,把二者联系起来,这样表面上是“用词不当”,但笔法是语义错位,是自嘲,是幽默,把自己写得可笑。但正是在这种自嘲中,读者和作者共享孩子的喜悦和自得。

对比的特点是两个极端,但是作者并不因为对比,而把人物内心的情感仅仅限定在两个极端上。在两个极端之间,作者没有忽略丰富的层次。

孩子经不住求知欲的诱惑,重新到书店“窃读”,先是提防“难堪”的焦虑,接着形容读后的快乐如“喝醉了酒似的”,“踉踉跄跄,走路失去控制的能力”,“被快乐激动得忘形之躯,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这是自嘲。

有时,书店架上的书找不到了,便“愤愤”地想,“世上有钱的人这么多,他们把书买光了。”这在表面上是“愤愤”,实际上是自我调侃,表现自己的愤激是多么幼稚。

作者简介:

林海音,1918年出生于日本大阪,台湾苗栗县头份镇人,祖籍广东蕉岭,著名作家。小说家、散文家。五岁开始迁居北京,在北京读书长大。

她的童年生活,在她的小说《城南旧事》中可以看到,这部小说在八十年代改编成电影,影响很大,使她成为祖国大陆读者最热悉和喜爱的台湾作家之一。近年来,林海音的散文陆续介绍到祖国大陆,文笔细腻而温婉,受到读者很大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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