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化的派系??? 文学理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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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化:“陌生化”这个概念是二十世纪初俄国形式主义文学理论家什克洛夫斯基(《作为技巧的艺术》)等人提出的一个重要的文学理论主张。所谓陌生化,是指在文学创作中,创作者为了更好的表情达意的需要而采取的一种异于常规的表现手法。这种手法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人们习见的常情、常理、常事,艺术上超越常境,打破形式逻辑却又符合情感逻辑,使读者不但不觉得别扭,反而感到新颖别致。简单地说,“陌生化”的创作手法,就是创作者将自己对生活的独特感受运用新奇的、陌生的语言和形象表现出来,从而给读者提供一种艺术上的新奇之感的表现方式。
“陌生化”的艺术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实现形式。
第一,文学语言的陌生化。文学语言的陌生化主要是指作家写作时打破语言规范,对日常语言进行扭曲、变形,从而更好地表现作家创作过程中的非理性成分的情感活动,这种表现方式极大地增加了作品的审美价值。
英国文论家伊格尔顿认为,“文学语言不同于其他表述形式的地方就在于,它以各种方式使普通语言‘变形’。在文学技巧的压力下,普通语言被强化、浓缩、扭曲、颠倒。语言‘变得疏远’。由于这种疏远作用,使得日常生活变得陌生了。”
语言的陌生化的价值在于,它能把作家内心深处独特的审美体验,用恰当的形式表现出来,并通过新颖的语言句式,在想象中让人体会到一种难以言说的美感。例如在余华的《往事如烟》中,有这样的句子:“她们的声音都很光滑,让瞎子想到自己捧起碗时的感觉。”这里,作家为了表现女人们圆润的声音特色,便用失明人捧起光滑的碗时的触觉来体现。这样的语言不仅增加了读者感知的难度,延长了感知的时间,同时使人在反复体味着获得一种独特的美的享受。
莫言在《红高粱》中有如下表达:“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其实,细究起来,“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这样的表述方式显然不符合汉语的语法规范,但我们在通读全句乃至全篇后并不觉得这种表达方式有什么别扭之处。恰恰相反,这种打破常规的搭配方式表现初了一种既悲壮又热烈的心理感受。
再如这些句子:“人在挤肥了城市时却挤瘦了自己的视野”,“他说我太花岗岩了”(冯明德《时空的背影》)“眼睛非常双眼皮”(陈映真《云》)
第二,文学形象的陌生化。文学形象的陌生化同样能给人以艺术感受的新奇感和新鲜感。
“酒瓶像一个个不动声色的手榴弹,时刻准备着一场不见血的战斗”(是不是在暗示酒席之后的交易)
王安忆写上海的“弄堂”是这样的:“上海的弄堂是性感的,有一种肌肤之亲似的,它有着触手的凉和暖,是可感知的,有一些私心……在这城市的街道灯火辉煌的时候,弄堂里通常只在拐角处上有一盏灯。戴着最寻常的铁罩,罩上生着锈,蒙着灰尘,灯光是昏昏黄黄,下面有一些烟雾般的东西滋生和蔓延,这就是酝酿流言的时候。”(王安忆《长恨歌》)没有生命意义的弄堂在王安忆的笔下,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有心有形、有灵魂有思想的弄堂。这种写法给人一种新奇感,增加了作品的审美效果。
“中国,坐在黄昏德尔背后啜饮着宁静。”曾凛《关于戏剧》
“谁能理解一粒谷子熟透的心情。”高艳宁《一粒谷子》
第三,修辞的陌生化。在作品中运用夸张、比喻、通感、联觉以及超感觉等修辞手法本身就意味着对常规性、习惯性的语言和表达方式的破坏和超越,这也是陌生化写作的一种途径。当代作家莫言就深谙此道,他常借助修辞手法为自己的作品打造一片独特的艺术天地。如:“刘大号对着天空吹喇叭,暗红色的声音蹦的高粱棵子索索打抖。”声音是暗红色的,化无形为有形,把看不到摸不到的声音写得可视可感。“从西边那间屋子里,传出一个湿漉漉的带着霉烂味的声音。”“带着霉烂味的声音”化听觉为味觉,而这声音还是“湿漉漉”的,又将听觉、触觉与视觉相联系。莫言借助通感这种艺术手段,将客观现实进行变形描写,为读者营造了陌生但新奇的艺术世界。小说的句子是否优美可以反映一个作家的语言功底和创作能力的深浅,许多作家为了使自己的句子读起来朗朗上口,看起来摇曳生姿,便在语言上力求生动、新颖。
第四,文学场景的陌生化。石舒清的小说中多次呈现文学场景的陌生化效果。“奶娃娃的时候也容易打瞌睡。她在打盹,头像个风里的谷穗,一下一下地垂低着,引得吃奶的娃娃觉得诧异,一边吃奶,一边眼睛向上看着她。”(石舒清《浮世》,《人民文学》2011年第1期)
每个成人或许都曾有过给孩子喂奶或看给孩子喂奶的人生经验,在成人的眼中,这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生活场面。但石舒清却能将其渲染成这样妙趣横生的场面。这就如英国著名诗人柯勒律治所说:
给日常事物以新奇的魅力,通过唤起人们对习惯的麻木性的注意,引导他去观察眼前世界的美丽和惊人的事物,以激起一种类似超自然的感觉;世界本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可是由于太熟悉和自私的牵挂的翳蔽,我们视若无睹、听若罔闻,虽有心灵,却对它既不感觉,也不理解。(《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C]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页63)
“陌生化”的艺术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实现形式。
第一,文学语言的陌生化。文学语言的陌生化主要是指作家写作时打破语言规范,对日常语言进行扭曲、变形,从而更好地表现作家创作过程中的非理性成分的情感活动,这种表现方式极大地增加了作品的审美价值。
英国文论家伊格尔顿认为,“文学语言不同于其他表述形式的地方就在于,它以各种方式使普通语言‘变形’。在文学技巧的压力下,普通语言被强化、浓缩、扭曲、颠倒。语言‘变得疏远’。由于这种疏远作用,使得日常生活变得陌生了。”
语言的陌生化的价值在于,它能把作家内心深处独特的审美体验,用恰当的形式表现出来,并通过新颖的语言句式,在想象中让人体会到一种难以言说的美感。例如在余华的《往事如烟》中,有这样的句子:“她们的声音都很光滑,让瞎子想到自己捧起碗时的感觉。”这里,作家为了表现女人们圆润的声音特色,便用失明人捧起光滑的碗时的触觉来体现。这样的语言不仅增加了读者感知的难度,延长了感知的时间,同时使人在反复体味着获得一种独特的美的享受。
莫言在《红高粱》中有如下表达:“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其实,细究起来,“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这样的表述方式显然不符合汉语的语法规范,但我们在通读全句乃至全篇后并不觉得这种表达方式有什么别扭之处。恰恰相反,这种打破常规的搭配方式表现初了一种既悲壮又热烈的心理感受。
再如这些句子:“人在挤肥了城市时却挤瘦了自己的视野”,“他说我太花岗岩了”(冯明德《时空的背影》)“眼睛非常双眼皮”(陈映真《云》)
第二,文学形象的陌生化。文学形象的陌生化同样能给人以艺术感受的新奇感和新鲜感。
“酒瓶像一个个不动声色的手榴弹,时刻准备着一场不见血的战斗”(是不是在暗示酒席之后的交易)
王安忆写上海的“弄堂”是这样的:“上海的弄堂是性感的,有一种肌肤之亲似的,它有着触手的凉和暖,是可感知的,有一些私心……在这城市的街道灯火辉煌的时候,弄堂里通常只在拐角处上有一盏灯。戴着最寻常的铁罩,罩上生着锈,蒙着灰尘,灯光是昏昏黄黄,下面有一些烟雾般的东西滋生和蔓延,这就是酝酿流言的时候。”(王安忆《长恨歌》)没有生命意义的弄堂在王安忆的笔下,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有心有形、有灵魂有思想的弄堂。这种写法给人一种新奇感,增加了作品的审美效果。
“中国,坐在黄昏德尔背后啜饮着宁静。”曾凛《关于戏剧》
“谁能理解一粒谷子熟透的心情。”高艳宁《一粒谷子》
第三,修辞的陌生化。在作品中运用夸张、比喻、通感、联觉以及超感觉等修辞手法本身就意味着对常规性、习惯性的语言和表达方式的破坏和超越,这也是陌生化写作的一种途径。当代作家莫言就深谙此道,他常借助修辞手法为自己的作品打造一片独特的艺术天地。如:“刘大号对着天空吹喇叭,暗红色的声音蹦的高粱棵子索索打抖。”声音是暗红色的,化无形为有形,把看不到摸不到的声音写得可视可感。“从西边那间屋子里,传出一个湿漉漉的带着霉烂味的声音。”“带着霉烂味的声音”化听觉为味觉,而这声音还是“湿漉漉”的,又将听觉、触觉与视觉相联系。莫言借助通感这种艺术手段,将客观现实进行变形描写,为读者营造了陌生但新奇的艺术世界。小说的句子是否优美可以反映一个作家的语言功底和创作能力的深浅,许多作家为了使自己的句子读起来朗朗上口,看起来摇曳生姿,便在语言上力求生动、新颖。
第四,文学场景的陌生化。石舒清的小说中多次呈现文学场景的陌生化效果。“奶娃娃的时候也容易打瞌睡。她在打盹,头像个风里的谷穗,一下一下地垂低着,引得吃奶的娃娃觉得诧异,一边吃奶,一边眼睛向上看着她。”(石舒清《浮世》,《人民文学》2011年第1期)
每个成人或许都曾有过给孩子喂奶或看给孩子喂奶的人生经验,在成人的眼中,这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生活场面。但石舒清却能将其渲染成这样妙趣横生的场面。这就如英国著名诗人柯勒律治所说:
给日常事物以新奇的魅力,通过唤起人们对习惯的麻木性的注意,引导他去观察眼前世界的美丽和惊人的事物,以激起一种类似超自然的感觉;世界本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可是由于太熟悉和自私的牵挂的翳蔽,我们视若无睹、听若罔闻,虽有心灵,却对它既不感觉,也不理解。(《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C]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页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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