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想入职中国人寿,如果前三个月,没有保单,会有工资发吗
工资是没有的,偶尔有阶段性的招人活动会提供一个月的出勤津贴,保险公司和员工签订的是代理合同,所谓代理合同性质就如同某人开个店铺代理某品牌酒一样,厂家不会给这个人发工资的。
保险公司是非现场管理模式,如果没单无法证明员工是否有出去做业务,没有业务就没有工资,基本一切工资和抽成都是和员工的销售额挂钩的。
补充说明:
电销或许有无责底薪,但是代理人不会,都是有责底薪,没业务就没工资。有的公司有底薪 ,但是也跟你的业绩挂钩 ;有的是你有业绩才给你底薪 ,都是一样的 ,有业绩才能保证你的底薪 ,所以在保险不要相信底薪的事。 自由的工作 ,你有业绩了才会有底薪保证 ,但是绝对没有无责任底薪 ,你问清楚了 ,是无责任的还是有责任的? 有责任的就是你完成规定的业绩才会有底薪 ,或是一部分底薪, 无责任底薪就是不管你有没有业绩都会给你规定的底薪。
扩展资料:
第五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一百一十七条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第一百三十条 保险佣金只限于向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
保险业务员与保险公司之间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而是保险代理关系。
营销员为何没“三险”?《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是受保险公司委托,在其授权范围内为其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保险营销员作为个人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委托与合作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因此,保险公司并不对营销员负有保障义务。由于我国《保险法》规定个人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家保险公司的委托,这给社会大众一种错觉:以为保险营销员都是各家保险公司的固定雇员。
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参考资料:
如果是售后服务呢
你问的是应该是叫续期服务,续期业务员工作性质不一样些,除了新单开发还包括孤儿保单维护续期交费这项,也就是如果有孤儿单交费的话也算你的进项,但抽成比例不会高,最主要收入还是靠新单开发。现在做保险新人刚开始很难做陌生市场,基本模式就是熟人单,接着熟人继续给你介绍熟人开发下去。
为啥这么说
你不了解''你没人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