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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
传销的特征是:
1、介绍加入,即必须通过传销员介绍,才能加入传销队伍,取得传销员资格,同时只要成念芦为传销员,就可以获得推荐其他人员加入传销队伍的资格。并且这种加入还伴随着交纳费用或认购价格虚高的产品乃至三无产品。
2、组成网络,介绍加入的目的是通过这种介绍,形成“上线”、“下线”隶属关系,组成传销网络。
3、复式计酬,传销员可以从其个人销售产品或服务中获取报酬,也可以以其介绍加入的传销员销售业绩作为计酬依据获得报酬,还可以从其亲自介绍加入的传销员再介绍加入的传销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这也是维系传销网络的重要基础。
共享经济: 指的是利用互乱州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来整合、分享社会上海量的闲散资源,尤其是通过使用权的分享,来实现供需之间的智能化匹配,这样的活动都可以称之为共享经济哗高蔽。
这不仅局限于C2C的模式,包括一些B2C的模式。”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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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发展有哪些障碍:分享实践发展加快,监管体系亟待重构。 当前的经济社会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工业经济和工业化大生产基础悔并岁上的,强调集权、层级管理、区域与条块分割等管理方式,注重事前审批和准入。基于网络的分享经济具有典型的网络化、跨区域、跨行业等特征,监管体系中很多制度不能适应当前发展。许多新业态游走在监管的灰色地带,如股权众筹在我国还处于法律与监管的模糊地带;有些创新实践则面临不合理的制度要求,如从事互联网教育的企业被要求配置线下教学用地,否则不予审批。创新引发利益调整,统筹协调难度加大 分享经济发展大大降低了诸多行业的进入门槛,分享型企业拥有显著的成本优势、创造无限供给的能力、趋近于零的边际成本,使传统企业面临巨大竞争压力。在具有排他性的垄断市场中,分享型企业的进入及其快速扩张的发展态势冲击着原有的商业逻辑和经济秩序,直接引发了社会财富和利益的重新分配,不可避免的会遇到来自既得利益者的质疑和阻挠。产业发展尚不成熟,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分享经济模式下产品与服务的供给方通常是大量不确定的个人或组织,尤其是当前诸多领域的分享经济都处于探索阶段和发展初期,其服务和产品的安全性、标准化碧睁、质量保障体系、用户数据保护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和隐患蔽野。观念认识不到位,原有法规不适应 迄今为止,人们对于分享经济的理解还只是实证分析和现象观察,系统科学的理论研究还比较缺乏。比如,分享经济发展的社会财富效应、对社会就业总量和结构的影响、相关宏观制度设计等,既没有系统的理论指导,也缺乏有效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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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过“十三五”就业规划大力发展共享经济,会议指出大力发展共享经济,中国劳动保障研究院研者扒弊究员张丽宾认为,共享经济有利于激活资首族源,提高使用效率,带此戚到就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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