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经济损失评估
2020-01-20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根据 《县 ( 市) 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结合环胶州湾地区的实际情况及特点,对区内滑坡、崩塌这两种主要类型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的规模、影响范围、危及对象等进行经济损失评估。
4.8.1 评估原则
评估遵循以下原则:
1) 客观、真实地反映地质灾害的损失情况;
2) 对现有灾害隐患经济损失的评估以危及对象、规模、数量等调查计算结果为依据,对危及交通等以发生后的修复费用及造成的直接损失为依据;
3) 尽可能地做到定性准确、定量合理、预测符合当地实际及特点;
4) 经济损失评估与灾害危害性、危险性评价结果相协调。
4.8.2 评估标准与方法
鉴于区内查明的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面较广、情况复杂,很难用统一的价格进行评估,因此,为了使评估最大限度地接近实际,且能降低评估的难度,对现灾害隐患危及房屋按楼房、平房两种各自取平均价格,对农田、公路分类确定价格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直接经济损失评估的因子包括房屋、土地、牲畜、公路、河道堤防、水渠、树木等。各评价因子评价标准见表 4.4。
表 4.4 地质灾害隐患直接经济损失评估标准
续表
4.8.3 经济损失预测评估
( 1) 突发性地质灾害
按照地质灾害直接经济损失预测评估标准,对区内发生概率相对较高的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可能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预测评估。
预测总潜在直接经济损失 2974 万元,其中崩塌 2440 万元,滑坡 534 万元,突发性灾害隐患潜在直接经济损失以崩塌为主。地质灾害隐患直接经济损失预测评估统计结果见表 4.5。
表 4.5 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直接经济损失预测评估统计
( 2) 海 ( 咸) 水入侵
海 ( 咸) 水入侵为缓变性地质灾害,往往不易引起人们的关注,但其引起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按照海 ( 咸) 水入侵造成的农业减产 30% 计算,区内海 ( 咸) 水入侵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 8000 万元。
地质灾害是指地质环境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灾害,包括地震、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经济损失评估是指对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的过程。
地质灾害经济损失评估的主要步骤包括:
灾害类型和规模的确认:对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分析,确认其类型和规模。
损失对象和范围的明确:明确地质灾害的损失对象和范围,包括人员伤亡、房屋、道路、桥梁、水利设施、农田等。
损失评估方法的选择: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和损失对象,选择相应的损失评估方法。
损失评估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收集和分析与地质灾害损失相关的数据,如灾害区域的地形、地质、气象、流域特征、土地利用等。
损失评估结果的计算和分析:根据收集的数据和选择的评估方法,对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计算和分析。
损失评估报告的编制:将损失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归纳,编制评估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地质灾害经济损失评估的结果不仅能够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和资金分配等方面,还能为灾害防治和减灾提供参考。因此,地质灾害经济损失评估应该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可比、透明等原则,评估相关问题咨询可以点击头像进入主页私信了解,有问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