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亡国的原因是什么呢?
明朝是朱元璋于1368年建立的,享国276年。它灭亡的根本原因不是最后一任皇帝崇祯的失误,而是亡于一个不可逆转的历史规律。这个历史规律就是社会财富的高度集中造成的社会矛盾激化,最终造成社会解体。下面就分析一下明朝灭亡的几个主要原因。
在明朝建立之初,各地战乱刚刚平息,土地的分配相对平均的,各阶层人民能够和睦相处。然而,随着功臣官僚阶级和地主阶级的发展,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聚敛的土地和财富,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且不知收敛,这也许是人的劣根性决定的。
土地和财富的聚集过程自明朝1368年建立,一直持续到明末。明朝经过近300年的发展,土地兼并情况已经极其严重,王公贵族、达官显贵拥地千里,日日笙歌,而广大的百姓却无立锥之地,挣扎在饥饿的死亡线上。例如福王朱常洵一人就拥有4万顷良田,且兼有四川一省的盐茶专卖权,可谓富得流油。王府里成日花天酒地,而租种他土地的广大佃农却因为交不起租或自然灾害而大批的饿死。
但到了明末的崇祯年间(1640年左右),土地掌握在极少数人手里,加上频发的自然灾害和严苛的税收,广大百姓无法继续生存下去,各地农民起义蜂拥而起,燎原之势已成。活不下去的广大劳动人民除了起而反抗,也没有其他的出路了。
因此,不能把明朝灭亡归咎于崇祯皇帝朱由检,因为这个土地兼并的过程持续了三百年,而崇祯很不幸地做了最后一个接盘侠,他没有万历皇帝做48年太平天子的福气。事实上不止明朝有土地兼并问题,几乎每个朝代都有这个问题,这是一个死循环,大多数朝代都逃脱不了这个命运,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历史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