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回答
展开全部
a股的业绩预告披露规则,上交所和深交所是不同的:
一、上交所
业绩预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类情况,可以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对于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也没有作强制要求。
二、深交所
1.主板
业绩预告: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可以不披露业绩预告。
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2.中小板
业绩预告“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中小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
3.创业板
业绩预告:公司未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对本报告期进行业绩预告的,应当及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业绩预告。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一、上交所
业绩预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类情况,可以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对于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也没有作强制要求。
二、深交所
1.主板
业绩预告: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可以不披露业绩预告。
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2.中小板
业绩预告“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中小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
3.创业板
业绩预告:公司未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对本报告期进行业绩预告的,应当及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业绩预告。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