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记事的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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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吉凌8580
2022-09-25 · TA获得超过1.1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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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意义深刻的事 卖麻团了,卖麻团了……"又是这该死的叫卖声把我从梦中吵醒,不用说,现在是五点三十分,离我该起床的时间还有半小时。 不知怎地,就在最近,我们这来了一个卖麻团的老头子,他每天五点半的时候就开始叫卖了,无论是平时,还是周末;无论是晴天,还是刮风下雨,都雷打不动。每天都是他搅乱了我的好梦,我本应在六点起床,这时候被他吵醒,让我睡又不敢睡,起又不想起,只好在床上翻来覆去,白白浪费半小时的时光,别提有多难受了,为此我对这个卖麻团的十分痛恨,听到这个叫卖声就头痛心烦,不知在心里恶狠狠地骂过他多少次了。 然而直到有一天,我对这个卖麻团的老爷爷的看法,一下子改变了。 那是一个很晴朗的星期天的早晨,我照例还是被这可恶的叫卖声吵醒,我用被子紧紧捂住头,心里别提有多狠这老头了,难得有这么一个休息日,也不让人好好睡个懒觉,真是可恶!忽然,在声声刺耳的叫卖声中,传来了一声又一声百灵鸟的啼鸣声,清脆悦耳,宛转悠扬,我的心不禁一动,反正也睡不着,不如出去看看早晨的景色,顺便看看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老人,手艺究竟如何,于是我掀开被子,麻利地穿了起来。 我拿了点零钱,走出家门,嘿,好晴朗的天哟,天空一碧如洗,阳光灿烂,我的心一下子也开朗起来。我顺着叫卖声找寻那位卖麻团的老人,远远就看见一个老人被一大群孩子围着,我心想,怪不得天天来叫卖,原来生意不错。我赶忙紧走几步,走近一看,心中不由得有些吃惊,我心中卖麻团的是一个全身沾满油污、邋遢龌龊的人,没想到眼前的这位老人他穿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军装,却上下整洁得体,显得干练精神。我暗暗产生了几分好感,递过手中的零钱,说:"给我来两只。"老人一手接过钱,另一只手拿起一双筷子和一只方便袋,夹出两只麻团放到袋子里温和地说:"小心,拿好。"我接过来,拿出一只,咬了一口,真是又香又脆,口感极佳,味道好极了,我不禁对他喜欢起来,细细地打量着他:饱经风霜的脸上留下道道岁月刻磨的皱纹,身体硬朗,脸上始终对孩子洋溢着可亲的笑容,怪不得孩子围了一大圈,怪不得孩子这么愿意吃,怪不得天天来叫卖……我满怀惬意吃着麻团往回走…… 谁知刚走了几步就被老人叫住了,我的心不由得"咯噔"一下,心想我不是刚付过钱吗,怎么,想讹我?我心中刚升起的对他的好感一下子风吹云散,荡然无存了,我愤怒地转过身,刚想发作。谁知这位老人从口袋里掏出四块半钱递给我,歉意地对我说:"小同学,刚才忙,没功夫找你钱,实在对不住。"我莫名其妙,他忙说:"你给了我五块钱。"我恍然大悟,原来因为着急,没在意错把五块当成五角了,望着老人递过来的钱,想起自己头脑里的念头,我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不知怎么办才好,老人看到我这样,关切地问:"小同学,怎么啦?哪儿不舒服?"我无言以对,我真恨我自己,我怎么能用这样的眼光来看待这样一位用辛苦劳动养活自己的老人呢?我忙把老人递过的钱又伸了过去,说:"没什么,全买了。"老人将剩下的麻团全给了我,说:"多两只,免费赠送。"我说什么也不肯收,可老人笑呵呵地说:"这就算是亏本大甩卖,买五赠一吧。"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望着老人越来越远的背影,我对他产生了无比的敬意,我的心中也不禁感慨万分:平时所接触的小商小贩们,他们都是以次充好,以少充多,欺骗顾客,人与人之间哪有什么诚信?今天,这个老人为我上了生动的一课,人间需要诚信,更要爱惜诚信!   我的父亲(初一年级学生写人作文) 他,并不魁梧,却可以保护我这棵弱小的幼苗; 他,并不温柔,却给予我最贴心的照料; 他,并不博识,却教懂了我最多做人的道理; 他,并不细心,却能在眉宇间透露出对儿女的丝丝爱意。 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然而,对我来说却又是最特别的——爸爸。 从小,我就不太尊重爸爸,总是忽略了爸爸的重要性。或许是因为爸爸的学历不高,所以很多事情都没有和爸爸商量,也从没向爸爸透露过自己心中的感受。只是在电灯泡坏了的时候,东西太重搬不动时候,才会想起爸爸。那时的我总是希望爸爸能随传随到,也不管爸爸的工作忙不忙,而爸爸却总是那样任劳任怨,可那时的我不懂得爸爸眼里那关怀的神情,只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现在的我长大了,终于知道爸爸的工作有多繁忙,不再叫爸爸接送。当我走在烈日下时,我怀念起爸爸车上软绵绵的沙发和凉爽的空调。我这才发现小时候有多幸福,我这才发现我不能再任性. 小时候,在我摔倒的时候,爸爸从来都不会伸出手扶我起来,而是站在远处,手里拿着我最喜欢的棒棒糖,大声地对我说:“宝贝,只要你自己站起来,走到爸爸这里,就可以吃到棒棒糖喽!”我不知道是因为棒棒糖的吸引力还是因为爸爸眼中企盼的目光,让我有勇气站起来,让我有动力向前走去。当我终于走到爸爸身边的那一刻,爸爸兴奋地将我抱起,我看到了爸爸脸上那欣慰的笑容。我终于知道,原来我想要的并不是棒棒糖,而是爸爸的笑容。 每当爸爸工作到很晚才回家的时候,在朦胧间,我感觉到爸爸摸了摸我的头发,帮我盖上了被子。一种温暖的感觉油然升起。原来爸爸一直在保护着我和妈妈。 爸爸是一个坚持自己爱好而且不屈服的人。他坚持每天都洗冷水澡,他坚持每天都去游泳。一年四季,不管天气有多冷,总是这样坚持着,从来没有改变过。我从来没有听到爸爸喊到一声“痛”或“累”,他总是挂着这张坚强的脸,一切不顺心、不如意都以微笑带过。他曾经告诉过我:“人,一定要坚持自己的理想,不管有多苦,有多累。”从此,我不再害怕风,不再害怕雨,学会了做任何事都要坚持到底。 这几天,爸爸又出差去了。在这些日子里,让我学会了怀念。 把笑进行到底 鸿雁外语六年级 宋卉 我是一个爱笑的女孩,无论何时,我都会笑口 常开,什么爽朗的笑、开心的笑、莫名其妙的笑……都与我紧紧相随。 我对于一切可笑之事,都会开怀大笑,而这一笑,常常会将我身边的同学一起拉下水,惹来老师的批评之后,又招来大家怪我诱惑他们的责怪。 有一次上英语课,老师教了两个单词:bus和 must,然后让每个同学去读。我同桌发音不准,结果由于语气生硬,我一听就成了“爸死”和“妈死”,于是忍不住大笑起来。全班同学在我的“率领”之下也哄堂大笑。老师屡禁却不止,到了一发不可收的地步,以致无法讲课,所以最后全班挨骂挨罚。老师特殊“照顾”我进了办公室,而我却仍然沉浸在刚才的事情里,神思恍然。老师在那里一直说,我却还想着“爸死妈也死”,结果“扑哧”一声笑了起来,英语老师差点没疯掉。 回到班级,大家又来责备我这个罪魁祸首。我自然是当仁不让,理直气壮地反驳:“我就爱笑,嘴长在我身上,想笑就笑呗。再者说了,我让你们笑了吗?管不住自己凭什么怪我?”这下,同学们哑口无言了,我又大笑起来,算为自己刚才的一番话庆贺吧。 仔细想一想,我之所以嗜笑如命,原因有二:一是父母的遗传。爸爸妈妈都是爱笑之人,从我记事到现在,从没见过他们皱眉头、不开心,他们的脸上永远都是阳光灿烂,好像天底下的好事都让他们遇上了,所以才会生下我这个正宗传人。二就是家庭的温馨与和睦。父母从不吵架,对我关爱有加,三个人的笑容构建了一个幸福又温暖的家,欢声笑语时时环绕,我没有理由不高兴啊! 我走到哪儿,笑声就如影随形跟到哪儿,常是未见我人,先闻我笑。大家也喜欢笑吗?那就让我们把笑进行到底吧,因为:笑一笑,十年少;心情好,烦恼跑。 我的老师 他个子不高,微微发胖的脸上有一双时常眯起来的慈祥的眼睛,一头花白的短发更衬出他的忠厚。他有一条强壮的右腿,而左腿,却从膝以下全部截去,靠一根被用得油亮的圆木棍支撑。这条腿何时、为什么截去,我们不知道。只记得有一次,他讲课讲到女娲氏补天造人的传说的时候,笑着对我们说:“女娲氏用手捏泥人捏得累了,便用树枝沾起泥巴向地上甩,甩到地上的泥巴也变成人。只是有的人,由于女娲甩得力量太大了,摔丢了腿和胳膊。我就是那时候被她甩掉了一条腿的。”教室里自然腾起一片笑声,但笑过之后,每个学生的心头都泛起一股酸涩的感情,同时更增加了对刘老师的尊敬。 他只靠着健壮的右腿和一根木棍,一天站上好几个小时,为我们讲课。逢到要写板书的时候,他用木棍撑地,右腿离地,身体急速地一转,便转向黑板。写完了粗壮的粉笔字,又以拐杖为圆心再转向讲台。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师,一天不知道要这样跳跃旋转多少次。而他每次的一转,都引起学生们一次激动的心跳。 他的课讲得极好。祖国的历史,使他自豪。讲到历代的民族英雄,他慷慨陈词,常常使我们激动得落泪。而讲到祖国近代史上受屈辱的岁月,他自己又常常哽咽,使我们沉重地低下头去。后来,我考入大学历史系,和刘老师的影响有极大的关系。 他不喜欢笔试,却喜欢课堂提问,让学生们述说自己学习的心得。我记得清楚极了,倘若有同学回答得正确、深刻,他便静静地伫立在教室一角,微仰着头,眯起眼睛,细细地听,仿佛在品味一首美妙的乐曲。然后,又好像从沉醉中醒来,长舒一口气,满意地在记分册上写下分数,亲切、大声地说:“好!五分!”倘若有的同学回答得不好,他就吃惊地瞪大眼睛,关切地瞧着同学,一边细声说:“别紧张,想想,想想,再好好想想。”一边不住地点头,好像那每一次点头都能给学生注入一次启发。这时候,他比被考试的学生还要紧张。这情景,已经过去了将近三十年,然而,今天想起来,依旧那么清晰,那么亲切。 黑瓦白墙 屋顶上的黑色瓦片已褪去原有的色泽,唯有一只孤鸟掠过,留下几声哀鸣。那堵白墙隔绝着两个世界空气,而我,只能在墙的另一头沉睡。 外婆说,乌黑的瓦片和纯白的高墙是最好看的,只是你还太小——不会懂。 小时候,脖子里总是系着一串铃铛,发出清脆的声响。铃铛太小,以至于后来这小东西何去何从,已成为无解的方程。就像很多琐碎的事,也随着它的消失而一并从脑海中遗落。 在我残留的记忆里,外婆的手跟树的皱皮是一样的,手心有老茧,很粗糙,摸上去时常会被扎痛。 记得有一年夏天,天气格外炎热。骄阳像个蛮横的孩子,把大地烤得炙热;我和外婆躲在树阴下乘凉,但汗水仍顺着面颊流淌下来。躺在外婆的怀里很好动,她用手帮我抹去汗水,却刮伤了我的脸。我淘气地大叫着痛。外婆心疼地想用手去抚摸我的脸,却怕再一次伤到我;她额头上证明岁月沧桑的痕迹皱成了一团,不知所措地问我还痛不痛。 喊累了,便乖乖得安静下来。操劳的外婆终于得以安宁,而她似乎从不把我的烦扰当作恼事。 外婆说,她像年我这般大的时候,已经开始帮大人烧饭做菜了,每天放学还得去插秧收割;吃的东西也不讲究,一个月不上肉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穿衣服嘛,哪有现在花花绿绿的好看,以前就拿几块布缝缝补补,拼凑着连续穿几年…… 我听着外婆动情的故事,居然落下了眼泪。 “外婆,既然过惯了粗茶淡饭的日子,实在厌烦那种生活;又为什么偏偏喜欢黑瓦白墙,而不是桃红柳绿的美好景象呢?”我不解地眨巴着眼睛。 外婆踌躇片刻,笑着说:“你还太小, 说了也不懂。” 我撅起嘴,假装跟她赌气。 孩子就是孩子,没一会儿就把这抛之脑后了。 外婆说,黑瓦白墙的生活已经深深烙在她心里,怕是再也忘却不了了。 去年暑假,正逢我家搬家,又是一个炎热的夏季。 外婆眉开眼笑地拉着我的手进了新家,好奇得像个不懂事孩子,问这问那。 我正暗笑她的迂,外婆又问:“这好好的墙壁怎么涂得五颜六色啊?” “外婆,这是时尚,现在最流行的壁画!”我得意地抢着接话。 “想想我们以前啊,都是黑瓦白墙的,哪有这么漂亮的东西啊。”外婆小心翼翼地用那双曾划伤我的脸的手去试着触碰它,还没碰到,却又放了下去。 我不知从哪来的灵感,忽而又想起那件陈年旧事,问道:“那外婆为什么还喜欢黑瓦白墙呢?” “虽然当时的物质条件差,住的是黑瓦白墙的房子,而我的手也是由于当时种地变成这样的,可是换句话说,没有我们这一代的生活,现在又怎么有机会过上这么舒服的好日子呢?说到底,还要谢谢那些黑瓦白墙哩。”外婆说的时候语气很和缓,像是在缅怀着一些东西。 虽是几句简短的话,又是从没有收过文化熏陶的外婆口中说出,我却不由的一怔。心里的那只好奇的兔子凭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颗定心丸,感觉很踏实。 过了几天,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我去了外婆幼时的住所。那的确是一个黑瓦白墙的房子。 觉得自己离那个世界好遥远,似乎凭着那堵白墙,便可以把我拦在另一边。想安慰自己——根本就是两个世界,才明白黑瓦白墙的遥远,只能想像,以至于沉睡了 矛盾的自我 胸口闷闷的,一种好想哭的感觉。呆呆地望着窗外,不觉,泪水如掉链的珍珠,划过脸颊,“啪啪”滴在书本上。 环视四周,全是书,还有做也做不完的作业。向门外走,是等着我开启的大彩电,在那里,有我挚爱的动画片、电视剧,可看到一半,却想起糟糕的成绩单,老师的鼓励,爸妈的期待,我矛盾的关掉了电视。向前走,是等着我玩的电脑,在那里,我怕我会迷失自我,沉浸在虚幻里,放纵了自己。走回去,看到一摞摞码得老高的书,就让我头昏脑涨,更别说去看了。 我为自己定的计划不到两天就要从新换,没办法,谁叫我坚持不下来。每天撕下一篇日历纸就感到莫名的恐慌:我还有那么多的事没做完,还有好多的科目没预习,我还没完成老师给我的交代,还没实现自己的诺言......因此,我的头常常疼。 窗外传来快乐的鸟鸣声。我心一怔,这与我截然相反。我似乎明白了什么。 参考资料://xiaoxue123/zuowen/Article/xieren/   湖北省高考满分作文--《米粒-谷粒-血汗》 这是他第一次到女同学家吃饭,走进她家的大门,他才知道什么叫奢华,这是怎样的一个家呀:乳白色的天花板,古铜色的墙壁,青蓝色的地毯……“啧啧,北京故宫也不过如此吧!”他在心里暗自赞叹。 上饭时,热情的主人给他盛来了满满一碗雪白的米饭,颗颗雪白的米粒散发着诱人的香气直往他的鼻孔里钻,他咽咽口水告诫自己,“千万别吃得太快,要文雅一点。”他几乎 是数着米粒进口的。吃到还剩浅底的时候,他犯难了:“是吃得一粒不剩,还是故意留点底儿?”父亲送他上车时的叮咛又在耳边回响了:“娃儿,城里人一辈子也没碰过泥土,他们不知道种田的辛苦,不知道米粒的珍贵,你以后吃饭要故意留点底儿,别让人家把咱看扁了,以后吃完之后千万别再舔碗了。”其实,他早就养成舔碗的习惯了,每次吃饭时,父亲总要看着他把米粒吃得干干净净才让他离开。可现在究竟是吃得干干净净还是留点底儿呢?他偷偷抬眼想从主人的碗里得到一点启示,却发现主人早已吃完,正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看着他,碗筷也不知什么时候撤走了。他现在感到自己仿佛是一个正在舞台上表演吃饭的小丑———以前父亲盯着他吃饭,心里是一怀的亲切,可是现在?他也说不出那种奇怪的感觉。 无助的他用筷子无助地在碗里捣腾着,突然那雪白的米饭迸出了一点黄色,那是一粒谷,和父亲那古铜的脸有着一样的颜色。他的心颤抖起来,小时候给父亲送饭的一幕又浮现在眼前,那是一个炎夏的正午,父亲坐在田垄上吃着他送的饭,也是吃到浅底的时候,几粒黄色的谷露了出来,“扔掉吧,阿爸。”“胡扯!”父亲像豹子一样吼了一声,他一辈子也没见父亲如此愤怒过,接下的情形更让他终生难忘:父亲将筷子插在田垅上,用那满是泥巴的手将谷粒一粒一粒地拈起来放进嘴里,锁着眉头,然后是艰难的一咽……“孩子,那是咱农家的血汗呀!”父亲对满腹委屈的他说。 “是的,这是咱农家的血汗。”他夹起一块豆腐,想将那米粒连同那颗黄色的血汗一同咽下,“也不知怎么搞的,现在米价怎么这么低。”主人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 “农家的血汗不容亵渎。”他心里说着,将碗里的东西畅快地吞了下去。 高三 广东2005高考满分作文:记叙文:芬香永存 那轻轻摇摆的柳絮像是你飘逸的长发;那闪闪的星星像是你明亮的眼睛;那天边的一抹红霞像是你温柔的唇;那霏霏的细雨像是女儿对妈妈您无尽的思念。 妈,你走后我变乖了。为了纪念您,我变得勤快多了,把屋子扫得干干净净;把物品放得整整齐齐;把家具擦得闪闪发亮。一切都像您从前为家里做的一样,就像您从未离开;以前您爱唠叨我乱放东西,说女孩子怎么会有这样的坏习惯,得改掉。每次我总是向你嘟起嘴巴,撒娇说有妈在我怕什么。您在世的时候我怎么也没办法改掉这坏习惯,总爱依赖您,现在您走了,我居然就把这坏习惯改掉了,要是您看到我变得这么乖,该有多高兴啊,是吗,妈?我真的很希望您能听到,为了纪念您我改掉了。 妈,您走后我更关心妹妹了。为了纪念您,我对妹妹就像您从前待她那样温柔,我时常检查妹妹的作业、考勤情况等,您放心好了,妹妹也很听话,我们都长大了,不会像以前那样总爱发脾气,动不动就吵嘴惹您心烦,也许您不知道,连邻家的九大娘都四处夸我们两姐妹听话懂事,还说要她的二狗娃以我俩为榜样别再老跟他小弟打架。妈,您听到了吗?为了纪念您,我变得更像姐姐。 妈,您走后我就把头发留长了。为纪念您,从不留长发的我—————您那假小子似的女儿决定把头发留长,留得长长的,像您当年一样。走在村里,他们都说这孩子越看越像她妈呀。妈,以前您总怪我把头发剪得那么短,说一点儿女孩子的味都没有,叫我把头发留长,我死活不肯,总说往后一点再说。现在我的头发长了,真的很长了,而妈妈您却不再在身边,您却看不到了。妈,我多想您能看到。为了纪念您,我把头发留长。 妈妈,您走了,整个世界都变得那么陌生,我无所适从。我开始独立,学会做各样的活儿。我把家布置得跟您生前一样,妈妈您知道吗,是为了更好地纪念您。您的音容笑貌,您的言谈举止早已深深地印在了女儿的心上。我愿意相信灵魂的存在,那样,妈妈您就会知道女儿用了这些特殊的方式来纪念您。 妈妈您对我的好就像芬香永存,女儿却只能做这些小事来纪念您,愿妈妈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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