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及专有技术,铺或写字楼,可出租的机器设备,非上市交易的股票。
在单项资产评估中,收益法通常被用于以下类型资产的评估:
(1)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及专有技术、商标、著作权、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等。
(2)房地产。通常是具有收益性的房产类别,比如商铺、酒店、写字楼等。
(3)机器设备。一般情形下,单台机器设备很难独立产生收益,因此该类型资产不易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对于可出租的机器设备或可独立产生现金流的生产线、成套设备,可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4)其他资产。比如非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