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不等式什么时候需要变号?
不等式两边都乘以或除以一个负数,要改变不等号的方向。
例:5>-3,两边同时乘以-2的时候,得出的结果是 -10<6
因为不等式基本上是在数轴上表现出来的,严格的不等式就会用“<”“>”表示,如果不等号两边是都是正数那么正数乘以负数,正数越大乘积就会变得越小,所以符号肯定改变了;如果同是负数,负负得正,负数越小乘积越大,符号也是改变的;如果一正一负乘以负数则正变负小于负变正,符号也一定会变,除以负数同理。
扩展资料:
一般地,用纯粹的大于号“>”、小于号“<”连接的不等式称为严格不等式,用不小于号(大于或等于号)“≥”、不大于号(小于或等于号)“≤”连接的不等式称为非严格不等式,或称广义不等式。总的来说,用不等号(<,>,≥,≤,≠)连接的式子叫做不等式。其中,两边的解析式的公共定义域称为不等式的定义域。
整式不等式:整式不等式两边都是整式(即未知数不在分母上)。
一元一次不等式:含有一个未知数(即一元),并且未知数的次数是1次(即一次)的不等式。如3-X>0
同理:二元一次不等式:含有两个未知数(即二元),并且未知数的次数是1次(即一次)的不等式。
这里要讲系数就是为了强调必须是负数乘于或除于未知数,而不是加和减
举例子:四种算式
分别为:2x>4 , 2x>-4 , -2x>4 , -2x>-4
这里系数为负数的为后面两个式子
所以就要变号-2x>4就得x<-2 , -2x>-4就得x<2
编成口诀可以是:左正不变(左边是正号就不变号)可以当成(佐证不变)来记
希望采纳,谢谢
解不等式需要变号有以下情况:
1、不等式两边同乘或同除以一个负数;
2、不等式两边同号(即同正或同负) 倒数时需变号 。
1、不等式两边同乘或同除以一个负数;
举例:5>1, 同时乘以一个负数-1,就变成了-5<-1,这是因为正数是数字越大,值越大而负数是数字越大值越小;
2、不等式两边同号(即同正或同负) 倒数时需变号:
举例:3<8,求导数后变成1/3>1/8,这是因为,分数的性质,分母越大,分数值越小决定的。
整式不等式:整式不等式两边都是整式(即未知数不在分母上)。
一元一次不等式:含有一个未知数(即一元),并且未知数的次数是1次(即一次)的不等式。如3-X>0
同理:二元一次不等式:含有两个未知数(即二元),并且未知数的次数是1次(即一次)的不等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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