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公司?为什么会出现公司?
1555年,英国女皇特许与俄国公司进行贸易,从而产生了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认为,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诞生于1602年,即在荷兰成立的东印度公司。
出现公司制的原因:
1、在南北战争前的几年,工业化以及交通和通信的新形式改变了美国的经商环境。
2、在19世纪前半叶,随着这些经营活动扩张成了日趋资本密集型的经营——首先是纺织厂和钢铁厂,然后是扩张中的铁路行业和为之提供资金的银行业——美国的商业所有者认识到他们能力的增长依赖于他们吸引投资者的能力。如此一来,成为公司制企业就有很多优势。
3、建立公司制可以拥有一个独立的法律存在。拥有独立于其所有者的独立法律存在使得公司看上去更加稳定并且前景可预测,这也使得公司对投资者更有吸引力。
4、公司制中有限责任条款利用的增加,使得公司制这个概念在19世纪对商业所有者更有吸引力。有限责任条款改变了这一方式,方法是保障任何个人投资者都不负超过其初始投资额度的债务责任。到了19世纪30年代,有限责任成为公司特许状中占支配地位的特征。
5、随着工业制造业的传播和交通、通信的革命为制造业商品创造了内部联系更加紧密的国内市场,政治阶层的很多成员把公司特许状视为促进本国工业的关键,因为它可以聚集资本。然而申请过程却相当烦琐,因为特许状需要被逐个审核然后由特定的立法机关法案授予。慢慢地,国家开始转向一种新的被称作普通公司制的模式。
扩展资料
荷兰东印度公司原先在澎湖附近活动,但当时中国明朝政府认为澎湖为其领土,使得荷兰人于1624年转而到当时未有实质政府统治的福尔摩沙(今台湾)大员(今台南市)设立据点,占领台湾的期间由1624年至1662年。当年的建筑如热兰遮城、普罗民遮城等仍留至当代,唯多已倾圯。
占领台湾的目的是为对中国、日本、韩国与东南亚据点的枢钮,并垄断马尼拉(西班牙殖民地)与中国间的贸易。
主要的输出贸易内容包括砂糖、鹿皮、鹿肉、鹿角、藤、米,转运贸易内容包括荷兰的金属、药材,巴达维亚的香料、胡椒、琥珀、麻布、棉花、鸦片、锡、铅,中国的丝织品、陶器、黄金。
以鹿皮为例,在1634年到1638年短短四年之间,由台湾输出到日本的张数由十一万张成长到十五万张。到了1658年,台湾砂糖的输出量已经足够供应日本与波斯的需要,并增加巴达维亚为输出对象。
荷兰东印度公司亚洲约有35个据点,日本据点的获利为38.8%排名第一,第二名即是获利25.6%的台湾,但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这些地方的获利主要是配送给荷兰的股东,而非用回馈当地人或用于当地的建设。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