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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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公式介绍如下:
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公式:
年折旧率=该年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加速折旧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的情况下,将每期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净值乘以一个固定不变的百分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年数总和法,是指用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加速折旧方法主要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的原理:
根据固定资产的折旧原则,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结束时,该固定资产的价值也全部转到产品成本中。那么转移的价值应为100%,简化为1。简单地说当某个固定资产的价值全部折旧结束时,其折旧率总和应为1,用数学式子表示为:折旧率总和=1。
年数总和法适用范围:
年数总和法的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固定资产: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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