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交接需要交接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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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1 · 专注科普财经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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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交接工作的程序\x0d\x0a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x0d\x0a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x0d\x0a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x0d\x0a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x0d\x0a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x0d\x0a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x0d\x0a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x0d\x0a  2、移交点收。\x0d\x0a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x0d\x0a  具体要求是:\x0d\x0a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x0d\x0a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x0d\x0a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x0d\x0a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x0d\x0a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x0d\x0a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x0d\x0a  3、专人负责监交。\x0d\x0a  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x0d\x0a  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x0d\x0a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x0d\x0a  ①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x0d\x0a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x0d\x0a\x0d\x0a  所谓必要时由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是指有些交接需要主管单位监交或者主管单位认为需要参与监交。\x0d\x0a  通常有三种情况:\x0d\x0a  一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x0d\x0a  二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督促监交。如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交接手续时,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x0d\x0a  三是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此外,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x0d\x0a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x0d\x0a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x0d\x0a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x0d\x0a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x0d\x0a\x0d\x0a  会计交接注意事项:\x0d\x0a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x0d\x0a  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x0d\x0a  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帐要相核对.个人帐要核对.\x0d\x0a  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
杨小天百事通
2022-03-17 · 一句话共享知识,简单聊知识。
杨小天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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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拓展资料
1、会计师(accountant,缩写acct)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会计人员,如中国的注册会计师,美国的执业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英国的特许会计师(chartered accountant),日本的公认会计师等。在中国,会计师是专业技术职称之一。
2、中国的会计师制度,创始于中华民国时期的1918年。当时北洋政府农商部颁布了《会计师暂行章程》,对合格的会计师发给证书。1927年,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了《会计师注册章程》;不久会计师划归工商部管理,另颁布了《会计师章程》;1929年,立法院公布了《会计师条例》。1945和1946年又先后颁布《会计师法》和《会计师检核办法》,对会计师资格的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开设和业务范围、会计师公会、会计师的惩戒处分等,都作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1年10月24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制定了《核定会计师管理规则》,规定经所在地市工商局或县人民政府核准的会计师,可以在当地执行业务,1980年12月23日,财政部颁发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规定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人员,经居住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考核批准,可以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在执行工作任务时,用注册会计师称号。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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