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释之字季原文及翻译
张释之字季原文及翻译如下:
原文:
张释之字季,南阳堵阳人也。文帝拜释之为廷尉。顷之,上行出中渭桥有农人从桥下走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之,属廷尉。释之治问。农人曰:“县人来,闻跸,匿桥下。久,以为行过,即出,见车骑,即走耳。”释之奏当:“此人犯跸,当罚金。”上怒曰:“此人亲惊吾马,马赖柔和,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
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若倾,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厝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当是也。”
张释之字季翻译:
张释之,字季,南阳堵阳人。文帝授予张释之廷尉的官职。不久,皇上出巡经过中渭桥,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来,皇上座车的马受到惊吓于是派侍卫骑兵把他拘捕起来。
交给廷尉办罪张释之审问被捉来的人那个犯人回话说:“我是县城里的人,刚才听见皇上出巡,管制交通,禁止通行,就赶紧躲在桥下过了好久,以为巡行队伍已经通过了,就跑出来,哪知正巧碰上皇上的车马,所以吓得快速奔跑”,廷尉向皇上报告他的判决,认为:“这个人违犯了交通管制,禁止通行的禁令,应判决罚金”。
文帝听了很生气的说:“这个人亲自惊吓了我的马;幸亏它的性情柔顺温和,假使是别的马,岂不是使我受伤了吗?而廷尉你居然只判他罚金!”
释之说:法律,是制定来让天子与天下人共同遵守的现在依法只能判决这样的罪,如果再加重他的罪,这样我们的法律就不能被人民相信了而且,当事件发生的时候,皇上立刻叫人把他杀了也就罢了现在既然交付廷尉来审理,廷尉是天下执法的标准,一旦执法有所偏差,就会使全天下执法的人,都因此而任意减轻或加重,叫人民要如何来遵守法律呢?希望陛下明察。
过了好久,皇上说:“廷尉你的判决是对的。”
张释之简介:
张释之(生卒年月不详),字季,汉族,堵阳(今河南南阳方城)人,西汉法学家,法官。
文帝时以赀为骑郎,十年不得调。后补谒者,言秦汉兴亡得失称旨,得任谒者仆射,迁公车令。尝以事劾奏太子、梁王,文帝奇之,拜为中大夫。后任廷尉,以用法持平著称。时有人犯跸,惊乘舆马,奏当罚金。文帝怒其罚轻,乃对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汉书 · 张释之传》)景帝时,出为淮南相,年老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