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专业的法律人士,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这个是我朋友现在苦恼的问题,想咨询下学习法律或是从事法律的专业认识。xx即我的朋友内容:XX以前是某民营企业的一个普通销售。双方并没有签署任何的劳动合同,包括适用期合同也... 这个是我朋友现在苦恼的问题,想咨询下学习法律或是从事法律的专业认识。
xx即我的朋友
内容:XX以前是某民营企业的一个普通销售。双方并没有签署任何的劳动合同,包括适用期合同也没有,在单位工作并未满一年就辞职了。之后与原单位还保持着联系。
有一次一个以前的客户有个项目想和XX合作。之后XX找到原单位。并阐述次事情。单位同意一起合同,利益分配为双方个50%。于是XX出面和客户签署项目合同(由公司盖合同章),结果在做单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麻烦(最后处于亏损状态),但是原单位并为做出两个人同时承担的打算,想由XX一个人承担。最后XX赌气下决定放弃这件事,毕竟和单位没有合同上的书面凭证。但是又怕受到法律责任追究。所以请相关人士就此事发表下专业回答。 如果我的提问有什么漏洞,也可以回复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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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71927
2008-10-30 · 超过19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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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说你提除这个问题的关键吧:第一:以前没签劳动合同,但是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则可以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也就是按照工作时间(上了几个月班)就要索要上班时间的双倍工资赔偿。第二,以你这个朋友的名义来签订项目合同,说明你这个朋友又与原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其实这个时候原单位并没有为你的朋友实现权利利益,如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因此你这个案例比较复杂,一个是你这个朋友自己的权利没得到维护。第三:既然你这个朋友与原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代表原单位签订项目合同,肯定承担一定义务,但是主要看追究责任在于项目合同中如何规定的,若没有规定的话,让你一个人全部承担肯定不合理,必须根据合同中的利益关系确定你朋友和原单位的责任。不过你放心,即便是要追究责任,也不是你朋友一个人的责任,因为原单位也是利益方,也有可能因为这个项目获利,因此也承担责任和义务。
不过建议你朋友还要向原单位讨回一些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利益。

当然,这是法律上的处理方法,还可协商,协商不成,才经过司法途径。
不要被一些企业吓着了。

参考资料: 泽禾源

百度网友ffdaf0571
2008-10-29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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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没有大概限定,你看一下合同里的描述情况,一般在最后几页
如果真不想做了,你可以找不可抗因素做借口,比如病了、家里有事,请假超过期限一类的办法公司就会解除你合同,那时候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是公司
你要重点看一下合同里,如果不做了需要提前多长时间打招呼之类的.
第一,按照新劳动法规定,不存在违约金这一说,这一条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就算打官司对方也不能主张。如果对方强制要求你赔偿并以暴力威胁,或者扣押你相关物品,你反过来可以控告对方。
第二,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一周至少休息一天。超出部分,属于加班,可以要求加班工资。对方这样明显违法,可以保留加班证据,追讨加班工资。
第三,补课机构?对方有无教育部门相关批文资质呢?我觉得很怀疑。因为正常的教育机构是不会如此。
第四,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申请,因为你们有合同,如果擅自离开属于自动离职,公司将不再对你做出补偿。
补偿是每工作一年(不足一年算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具体办法:第一步,申请劳动仲裁,并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申请要求可以是:解除合同,返还押金(如果有),违约金条款无效,加班工资补偿,劳动补偿
如果对方拒绝接受仲裁,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反正你都不想干了,就不必担心老板解雇你什么。
如果对方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这里就有可能涉及人身伤害,非法拘禁,恐吓等罪行。
可以走,如果没有以下特别情形,最好提前一个月通知。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加班要有加班费。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你们定合同时约定违约金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 新劳动法出台对于用人单位在合同中规定员工缴纳违约金有了严格规定,除了单位提供培训以及保密条款以外无需支付违约金。因此你单位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你无效支付。
2 要走的话,根据新劳动法规定,你需要提前30通知公司即可。
3 国家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你已经严重超过8小时,你有权要求公司补齐加班工资。包括每日延长时间和周末加班时间。
4 不行的话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现在是免费的。注意搜集证据:考勤记录、工资卡、合同等等.
加班工资计算: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超时工作要支付加班工资(平时150%公休日200%国假300%),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每月超过36小时违法。
1、按以上计算方法算出加班费,找老板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2、是老板违法用工,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用赔偿老板反而老板得补偿和赔偿你,看看劳动合同法,找出老板违法的条款,计算出应给你的加班费和补偿金、赔偿金。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法院申请支付令。

我就知道这些,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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