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对待儒学的态度如何?并分析其历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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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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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陈独秀、鲁迅、李大钊等先进思想家,对儒家思想进行了剖析。他们认为,儒家思想是中国封建意识形态的主体,是中国封建社会赖以生存和长期延续的精神支柱,不但受到封建统治者的信奉和宣扬,而且浸润于国民性之中。因此,要想构造近代国民性,实现真正的民主共和,创建中国的新文化,就不能不对儒家思想加以总结和清算。
儒家思想的负面影响:五四之前,近代改革者对儒家思想桎梏人心、阻碍进步的负面作用已经有所认识,从洪秀全到康有为,人们程度不同地对孔孟思想进行过批判或重新解释。然而由于受到武器的限制,他们的批判固然尖锐,解释固然巧妙,但却缺乏必要的深度,未能击中儒学的要害。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陈独秀等先进知识分子从西方学来了主张自主人格和自由平等权利的近代民主观,较为深刻地揭示了孔学与专制的联系及其对近代化的危害。
儒学的核心是礼教:依据近代民主思想,陈独秀指出,儒学的核心是礼教。他说:“孔教之精华曰礼教,为吾国伦理政治之根本。”它来自“封建时代之生活状态”,是对人伦关系的一种礼仪规定,即儒家所说的“仁、义、礼、忠、孝”等等。中国的传统文化为伦理文化,是家族文化的抽象和扩大。这种文化本来是家族内部的一种温情脉脉的感情交流关系,儒家以此为基点,将家族中长幼为序的自然关系,借助宗法制扩大为国家中上下等级为序的政治隶属关系。礼是对不平等的社会现实之抽象,它严格规定了人与人之间因身份不同而产生的等级差别,把尊卑贵贱的划分视为天理所限而不可逾越。礼的作用是什么?陈独秀根据《礼运》和《坊记》等儒家典籍,指出,礼的作用在于确立等差有别的人际关系准则,“夫礼者,所以章疑别微,以为民坊者也”。由于“天无二日,士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为了“事天地之神,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必须“贵贱有等,衣服有别”,否则,无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所以“礼者,君之大柄也”。 正因为礼教对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中国欲实现近代化,就必须打破它。新文化运动时期,陈独秀、胡适等先进知识分子认识到,封建家族制度是专制的根基,忠孝思想是专制的意识形态。他们以此为重点,展开了对于礼教的批判。陈独秀把宗法家族制度看作皇权赖以建立、存在和再生的基础。他说,宗法社会“以家族为本位,而个人无权利,一家之人,听命家长”,“宗法社会之政治,国家组织,一如家族”,听命君主。因此,打碎封建家族制是为消灭专制制度的必要步骤。
陈独秀指出,中国欲进步,必须改变宗法社会的组织形态;而欲由宗法社会发展为近代社会,必须以主张“思想言论之自由,个性之发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近代人格思想取代源于家族本位的儒家忠孝人格观。
由忠孝观发展而来的三纲学说,陈独秀根据近代民主思想加以分析,认为儒家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学说就是封建伦理道德观的灵魂,是维护封建专制的精神要素。他说:“儒家三纲之说,为一切道德政治之大原。君为臣纲,则民于君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父为子纲,则子于父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夫为妻纲,则妻于夫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在三纲的重压之下,人们的自主人格和个性特点泯灭,失去了独立思考的头脑,一切以君主之是非为是非,即所谓“全国人民以君主之爱憎为善恶,以君主之教训为良知。生死予夺,惟一人之意是从”,由此造成“人格沦丧,异议杜绝,所谓纲常大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而民德、民志、民气,扫地尽矣”。严重地阻碍着人们自觉主动地参与救亡和改革。因此陈独秀断言:“倘不改弦而更张之,则国力将莫由昭苏,社会永无宁日。”
陈独秀认为,孔子之道与近代化截然对立。他强调,欲建设近代民主国家,关键在于输入近代社会国家之基础,即所谓“平等人权之新信仰”,而“对于与此新社会新国家新信仰不可相容之孔教,不可不有彻底之觉悟,猛勇之决心;否则不塞不流,不止不行”!从而将对儒学的批判变成对现实的批判,将打倒孔家店的思想斗争与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联系起来。
儒家思想的负面影响:五四之前,近代改革者对儒家思想桎梏人心、阻碍进步的负面作用已经有所认识,从洪秀全到康有为,人们程度不同地对孔孟思想进行过批判或重新解释。然而由于受到武器的限制,他们的批判固然尖锐,解释固然巧妙,但却缺乏必要的深度,未能击中儒学的要害。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陈独秀等先进知识分子从西方学来了主张自主人格和自由平等权利的近代民主观,较为深刻地揭示了孔学与专制的联系及其对近代化的危害。
儒学的核心是礼教:依据近代民主思想,陈独秀指出,儒学的核心是礼教。他说:“孔教之精华曰礼教,为吾国伦理政治之根本。”它来自“封建时代之生活状态”,是对人伦关系的一种礼仪规定,即儒家所说的“仁、义、礼、忠、孝”等等。中国的传统文化为伦理文化,是家族文化的抽象和扩大。这种文化本来是家族内部的一种温情脉脉的感情交流关系,儒家以此为基点,将家族中长幼为序的自然关系,借助宗法制扩大为国家中上下等级为序的政治隶属关系。礼是对不平等的社会现实之抽象,它严格规定了人与人之间因身份不同而产生的等级差别,把尊卑贵贱的划分视为天理所限而不可逾越。礼的作用是什么?陈独秀根据《礼运》和《坊记》等儒家典籍,指出,礼的作用在于确立等差有别的人际关系准则,“夫礼者,所以章疑别微,以为民坊者也”。由于“天无二日,士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为了“事天地之神,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必须“贵贱有等,衣服有别”,否则,无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所以“礼者,君之大柄也”。 正因为礼教对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中国欲实现近代化,就必须打破它。新文化运动时期,陈独秀、胡适等先进知识分子认识到,封建家族制度是专制的根基,忠孝思想是专制的意识形态。他们以此为重点,展开了对于礼教的批判。陈独秀把宗法家族制度看作皇权赖以建立、存在和再生的基础。他说,宗法社会“以家族为本位,而个人无权利,一家之人,听命家长”,“宗法社会之政治,国家组织,一如家族”,听命君主。因此,打碎封建家族制是为消灭专制制度的必要步骤。
陈独秀指出,中国欲进步,必须改变宗法社会的组织形态;而欲由宗法社会发展为近代社会,必须以主张“思想言论之自由,个性之发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近代人格思想取代源于家族本位的儒家忠孝人格观。
由忠孝观发展而来的三纲学说,陈独秀根据近代民主思想加以分析,认为儒家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学说就是封建伦理道德观的灵魂,是维护封建专制的精神要素。他说:“儒家三纲之说,为一切道德政治之大原。君为臣纲,则民于君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父为子纲,则子于父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夫为妻纲,则妻于夫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在三纲的重压之下,人们的自主人格和个性特点泯灭,失去了独立思考的头脑,一切以君主之是非为是非,即所谓“全国人民以君主之爱憎为善恶,以君主之教训为良知。生死予夺,惟一人之意是从”,由此造成“人格沦丧,异议杜绝,所谓纲常大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而民德、民志、民气,扫地尽矣”。严重地阻碍着人们自觉主动地参与救亡和改革。因此陈独秀断言:“倘不改弦而更张之,则国力将莫由昭苏,社会永无宁日。”
陈独秀认为,孔子之道与近代化截然对立。他强调,欲建设近代民主国家,关键在于输入近代社会国家之基础,即所谓“平等人权之新信仰”,而“对于与此新社会新国家新信仰不可相容之孔教,不可不有彻底之觉悟,猛勇之决心;否则不塞不流,不止不行”!从而将对儒学的批判变成对现实的批判,将打倒孔家店的思想斗争与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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