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梦之队,实力的强弱排名是怎样的?
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被冠以"梦之队"美名的美国男篮横空出世,这支拥有"乔丹、伯德、约翰逊、巴克利……"等11位篮球名人堂级球员的传奇之师,留下了每场平均赢44 分、最少一场赢32 分的非凡纪录。由梦之队随队记者杰克•麦卡勒姆撰写,乔丹、"魔术师"等人自述的梦之队集体传记《梦之队》,将为我们深度解密这支伟大之师。梦之队有多么伟大?
"魔术师"约翰逊说:"对我来说,梦之队是我篮球生涯的NO.1。因为从此之后,再不会有那样一支球队。永远也不会再有了。"诺维茨基说:"当我看到了梦之队的比赛时,一切都改变了,他们让我爱上了这项运动。" 老K教练(1992年梦之队助理教练、2006-2016年执掌美国男篮)说:"我们并不认为自己(2012年伦敦奥运会美国男篮)配得上'梦之队'这个名号,只会自称为美国国家篮球队。要知道,真正的梦之队,有且只有1992年巴塞罗那的那一支。
篮球,英文(basketball),起源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是1891年12月21日由詹姆士•奈史密斯创造,是奥运会核心比赛项目,是以手为中心的身体对抗性体育运动[1] 。1891年12月21日,由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训练学校(现译名为美国春田大学,Springfield College)体育教师詹姆士•奈史密斯发明[2] 。1896年,篮球运动传入中国,并且2002年姚明以状元的身份入选NBA,开启了中国篮球新的狂潮。1904年,圣路易斯奥运会上第1次进行了篮球表演赛。1936年,篮球在柏林奥运会中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1]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开始,职业选手可以参加奥运会篮球比赛。
关公战秦琼之类的话题,单讲强弱毫无意义。首先本身无可比性,除非穿越时光打一场。然后对手无可比性,1992年的世界和2012年的世界全然不同。唯一可以比较的,是“美国队超出其他队的水准”,那就可以谈谈了。去年的一篇旧文:黄金时代:梦一队90年代以前,世上有俩国家不让职业篮球手去打奥运会。一是苏联(他们没职业球员),一是美国。美国篮协钟爱业余体育,纯情如学生妹,忙于维护“篮球运动的纯洁性”,跟NBA合不来。每逢大赛,派大学名帅+大学球员足以承当。美国队和NBA的隔阂之大,只举一例:如今老帅拉里•布朗,打球时就是1964年奥运会美国队一员。堂堂奥运会冠军成员,一生没混进NBA,只好在60年代末去刚成立的ABA混事。美国队靠大学生撑局,直到1988年,探子来报:咱汤普森元帅军到汉城,不防苏联毛子伏兵四起,为首大将萨博尼斯,专搦咱上将罗宾逊接战。老毛子狡猾狡猾地,我军抵挡不住,败回来了!美国篮协有点火烧屁股。因此,萨博尼斯对世界篮球的伟大贡献之一,就在于这1988年:他把美国队干掉了,他把美国的潘多拉魔盒。1989年,友好运动会亚军;1990年世锦赛,季军。美国真慌了。于是,篮协和NBA开始小嘀咕了:组支NBA球队去吧。篮协要面子要胜利,斯特恩另有诡计。本来,美国视南斯拉夫和苏联视做假想敌,到1991年,南斯拉夫分裂,苏联解体,美国夺冠压力大减。可是,斯特恩还是在运筹着,要派出最伟大的阵容。派最鼎盛阵容去取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男篮金牌,类似于杀鸡用屠龙刀。但对斯特恩来说,那时NBA正经历伯德与魔术师黄金80年代的尾声,正要迎来乔丹不可一世的伟大时代。美国队的目标不是赢个冠军,而是征服世界。趁着杀这只鸡的机会,他得扬刀立威,武林至尊宝刀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