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用工单位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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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是可以认定工伤,但是用人单位有没有责任要分情况。交通事故中,员工承担主要责任的,不能认定工伤。这个时候由员工承担所有责任,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员工是无责任方或次要责任方的,用人单位需要在30天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上下班是雇员自己独立完成的,如自己提供的交通工具,自己行走,此时发生交通,完全超出雇佣活动范畴,与履行职务没有内在联系,此时雇主不应承担责任。值得提醒的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意外,如自己摔伤,被人殴打,被物件砸伤,雇员也不能以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要求用人单位雇主承担相应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称“从事雇主授权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责或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应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雇员在雇佣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用人单位有没有责任要分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上下班是雇员自己独立完成的,如自己提供的交通工具,自己行走,此时发生交通,完全超出雇佣活动范畴,与履行职务没有内在联系,此时雇主不应承担责任。值得提醒的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意外,如自己摔伤,被人殴打,被物件砸伤,雇员也不能以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要求用人单位雇主承担相应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称“从事雇主授权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责或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应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雇员在雇佣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用人单位有没有责任要分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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