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实际利息收入怎么计算。
实际利息收入=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1,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按其差额】
贷: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按其差额】
2,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实际利息收入=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贷:投资收益】
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借:应收利息】
利息调整的摊销=二者的差额
3,(1)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
借: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
贷:投资收益【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
(2)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
贷:投资收益【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
扩展资料: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实际利率法指按实际利率计算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费用的方法,摊余成本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和加上或减去累计摊销额以及扣除减值损失后的金额。
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
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