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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开除。
加班的前提:员工同意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扩展资料:
拒绝加班引起的争议,可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处理。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71条:
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和《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除外),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时,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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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仅仅是因为劳动者不愿意加班,单位无权开除劳动者,因为单位无权强迫劳动者加班
2、如果开除你,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3、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2)《劳动合同法》 (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开除你,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3、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2)《劳动合同法》 (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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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没有,加班是自愿的。不过,这句话相当于一句屁话。没有可行性。公司是强势一方,想干什么还不是人家说了算。想开除你,随便给你安个罪名。关键是你自己,你要是公司某方面的大拿,你不高兴就是你炒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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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正当安排的加班,你拒不参加可以按旷工处理,严重了可以开除。
单位安排加班应该支付加班工资,且不能超过国家法定标准。否则你有权举报仲裁甚至拒绝,但不是说一加班就算单位错误。
律师的话,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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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正当安排的加班,你拒不参加可以按旷工处理,严重了可以开除。
单位安排加班应该支付加班工资,且不能超过国家法定标准。否则你有权举报仲裁甚至拒绝,但不是说一加班就算单位错误。
单位安排加班应该支付加班工资,且不能超过国家法定标准。否则你有权举报仲裁甚至拒绝,但不是说一加班就算单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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